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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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2056001003 | ||||||||||||||||||||||||||||||||||||||||
招标内容: | |||||||||||||||||||||||||||||||||||||||||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3】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2.2建设规模:新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一栋,总建筑面积 20150 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45.4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1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3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8820.55万元。2.4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5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院内)。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工程检测的投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1 09:00至2023-06-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1 13: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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