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1000949002056001003
预算金额8820.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靳伟0311-8925334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旭0311-869589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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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1000949002056001003
招标内容: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2023】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2.2建设规模:新建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一栋,总建筑面积 20150 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 45.4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71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2.3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8820.55万元。2.4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5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院内)。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预警中心楼和土壤样品库项目工程检测。检测内容(1)工程检测:建设项目检验、检测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所有要求必检项目,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材料及构配件进场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抗震检测、人防检测、沉降观测等相关建设项目所有检测内容;(2)基坑监测、边坡稳定监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经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省级技术监督局审查认定后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基坑监测及边坡稳定监测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原则上为承担工程检测的投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31 09:002023-06-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21 13: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7号 地址: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邮编:

050037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靳伟、刘士堃

联系人: 田旭、康诚哲
电话:

0311-89253341

电话: 0311-86958900
传真:

0311-89253341

传真: 0311-8695890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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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ongxin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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