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霞浦县第三自来水厂围挡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53.5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6/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d{yy}2022026
预算金额53.57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源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3-883282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霞浦县第三自来水厂围挡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源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YY}2022026

项目名称:霞浦县第三自来水厂围挡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579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磋商保证金

1

1-1

其他专业施工

1(项)

535795

535795

535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1日 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源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源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源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2536911805@qq.com)。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是否需要邮寄: 邮寄地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霞浦县山河路99号四层        

联系方式:雷先生 ;0593-8809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源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幢1梯1504室            

联系方式:陈工;0593-8832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93-88328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