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省南平市翔泰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00]H1-ZX-[GK]2019011的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屏风办公桌、办公椅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60204 | 轻金属台、桌类 | 轻金属台、桌类 | 62 | 张 | 国内 | 1550 | 96100 | 马头 | 订制 | 无 | ||||
1 | 1-2 | A060301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 | 62 | 张 | 国内 | 330 | 20460 | 马头 | 订制 | 无 | ||||
合计: | 11656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陆仟伍佰陆拾元整(¥1165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屏风办公桌,规格:1400mm(长)*1500mm(宽或深)*1200mm(高)误差+5mm,数量62位,产地广东,品牌马头,单价1550元,金额96100元,参数:框架用材:优质工业级铝材厚度为1.0mm以上,铝含量大于93%,具有耐酸、耐碱、防腐蚀的特性,铝材表面处理技术先进,可根据需要喷涂出不同的颜色,采用静电粉沫喷涂,烤漆,不易退色。基材:优质中密度纤维板;涂装:优质的静电喷涂树脂;饰面:防火板。1cm以上的磨砂条纹玻璃。台面及三抽柜面板选用 ≥ 25mm厚三聚氢胺板,其他选用 ≥ 18mm厚三聚氢胺板,可承受压力 ≥300kg,经防虫、防腐等相关工艺处理。木材含水率低于11%,不变形,符合国家标准。三节轨:钢制。 5.2、办公椅,规格:椅高910mm 坐高470mm 背高480mm 坐深500mm 扶手内宽453mm 外宽525mm 靠背宽465mm 误差+5mm,数量62张,产地广东,品牌马头,单价330元,金额20460元,参数:面料:选用网布,此网面具有较强弹性,天然环保亲肤,弹性舒展,触感柔软顺滑,强韧抗压耐撕裂。辅料:采用PU成型发泡高密度海绵,表面有一层保护面,可防氧化,防碎,经过HD测试永不变。护脊腰托设 计:PP材质结实靠背,配上镂空腰托。在脊3-5节处,支撑腰部重力,改善适度。实用又不失美感。脚架优质厚实钢材,承重加强可达≥1080kg电镀管壁厚度≥1.5mm。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标准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含货物、安装材料、工具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用户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 第二步:货物安装定位完毕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用户有权验收时在所有货物中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检验,无论其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则该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时,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与中标时所封存的样品不符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为保证正常使用,采购人将暂时使用中标人所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但不予中标人货款; ②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采购人再与中标人结算货款; ③若中标人提供的新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则采购人不予付款,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注:在验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保、第三方检测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所有货物运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安装并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3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价的 100 %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由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前转入学院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账户名: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银行账号:13910101040001559并注明招标编号及招标项目名 称)。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金 3 年后无未了事宜无息付清。。
9、合同有效期
终身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20 %。 10.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日历天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力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40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 甲方遇特殊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适当延期付款;延期付款违约金事宜,另行协商。 10.5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但违约方必须及时提交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合同总金额包含标的物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税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14.2: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同总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因开具发票而导致的税负或费用。 14.3不可抗力仅限于:(1)严重自然灾害:七级以上地震、八级以上台风,或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80mm以上(以气象台的资料为准);(2)严重社会动乱:当地城市万人以上罢工、政府针对本合同物品的禁令、战争。 14.5质量保证期为货物经甲方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 36个月;但部分货物经乙方承诺或货物生产厂家承诺,质保期超过36个月的,乙方仍应按承诺或合同约定承担质保责任,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在质量保证期内使用发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8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回访、巡查检修。乙方应遵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福建省南平市翔泰家具有限公司 |
住所: | 1、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号(天麟校区)2、福建省南平市海瑞路1号(江南校区) | 住所: | 延平区剑津路2号香樟名苑C1203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安荣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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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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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105079379 |
联系方法: | 1395063790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南平剑州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6006209009140612 |
签订地点:南平市延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