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南浔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研究项目的意见征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fh2024-054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莉琴0572-22928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经湖州市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24]23561号)批准,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浔分局的南浔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研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HZFH2024-054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11月5日17: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太湖路51号湖州国际贸易大厦15楼
5、联系人:张莉琴
6、联系电话:0572-2292887
7、联系邮箱:1368885165@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4年11月5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帆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外地可邮箱送达,电子邮件必须签字(盖章)。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稿--南浔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研究项目.docx
119.9K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稿--南浔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查研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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