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告_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m0402022024013-1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小林0421-263980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二次公告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委托,对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入围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2.  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3.项目编号:LM0402022024013-1 

4.资金来源:自筹

5、入围期限:1年(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6、信息发布: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网

7.采购内容: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8.本项目共分1

包号

包组名称

入围家数

1

电子设备及电子耗材定点供货商采购项目

2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2.11 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商应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商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商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含有符合本次采购相关内容的营业执照;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3.2委托人持以上证件到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3.3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41983020244251600,(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300/份(现金),售后不退。

4、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402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40509920

4.2、地点: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四楼会议室)

4.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

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龙城支行

人:赵秀英

联系电话:1524218775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人:罗小林       

联系电话:0421-263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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