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银都大厦外墙电子屏媒体资源外埠品牌客户(不含珠海、港、澳地区)代理经营权转让公告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0324c
预算金额240万元
招标公司珠海传媒风行户外媒体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小姐0756-25381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8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珠海市银都大厦外墙电子屏媒体资源外埠品牌客户(不含珠海、港、澳地区)代理经营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2200324C |
转让(委托)方 | 珠海传媒风行户外媒体经营有限公司 |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825601425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08月08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交易底价 | 2400000元 | 报价幅度 | 10000元/次 |
经营期限 | 三年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珠海市银都大厦外墙750平方米电子屏媒体资源,具体共1 块电子屏三年期外埠品牌客户(不含珠海、港、澳地区)代理经营权转让。代理经营方需承担不含珠海、港、澳地区品牌客户的维护及签约。代理经营方所发布的广告信息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发布有关内容不雅的广告或反动等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内容。合同按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合同款项支付方式为按年度合同约定预付款,详见合同约定。经营合同期为 3 年,底价为 240 万元/3 年(第一年70 万、第二年 80万、第三年 90 万)。独家代理权年保底费用内涵为:承租合同签订时按约定收取,成交价根据发布周期执行刊例价相应折扣(2 折/周、1.5 折/季、1 折/半年,具体详见广告价格清单)。每一年度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双方须统计、确认上一年度的实际广告发布总费用。如实际年度广告发布总费用未达到本款约定的年度保底发布费用,则代理经营方须于 7 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年度广告发布总费用与年度保底发布费用的差额向招标人补足费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本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4、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结果公示栏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到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10个日历天内与委托方办理合同签订及相关款项支付等手续。承租方放弃成交资格的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委托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6、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现场勘查时间为2022年 7 月25日至 2022年 8 月 5 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5时至17时,联系人:龙先生:0756-2639000。 7、委托方移交的资产以项目概况的内容及竞买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中标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8、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和成交价款(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9、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登录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帐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10、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中标方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1、中标方获得外埠品牌客户(不含珠海、港、澳地区)代理经营发布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广告代理经营发布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中标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出让方将收回标的物,中标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10%。 13、为保证户外广告出品质量,中标方须承诺代理经营过程中画面质量需满足:像素920*3120PX)。 14、款项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15、合同履行期间有关标的如因政府征用,合同期相应顺延。 16、具体经营权条件见《合同》范本。 17、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0756-2639000。 18、投标保证金为:¥70,000.00元(人民币柒万圆整)。 19、中标方不得将代理经营发布权以转让、转包、分包、出租、赠与或其他任何方式授予第三方。 20、中标方广告信息的发布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1、中标方凭与委托方签字生效的《广告代理经营发布合同》到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22、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注:竞买方请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报价。 | |||
意向受让/竞标资格条件 | |||
1. 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 2. 竞买人需有独立运营全国一线城市户外地标媒体5000平米以上项目,五年以上运营管理经验。 3. 竞买人运营的户外地标媒体(LED或灯光秀)媒体近3年平均应收款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年。 4. 竞买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 |||
意向受让/竞标须提供的资料 | |||
网上报名 1. 竞买人需提供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分支机构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2. 竞买人需提供有独立运营全国一线城市户外地标媒体5000平米以上项目,五年以上运营管理经验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3. 竞买人需提供运营的户外地标媒体(LED或灯光秀)媒体近3年平均应收款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年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 竞买人需提供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8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8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8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标底)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2年07月26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2年07月26日9时至2022年08月09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2年08月09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杨先生、王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2538182、2602651、2538098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2538993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交易时间说明: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分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5、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6、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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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都LED2.jpg
6、银都酒店LED外埠广告代理经营发布权合同.pdf
产权交易部网络竞价竞买人操作手册.pdf
10、银都电子屏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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