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什邡市恒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什邡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地方重要农产品散货接发冷链工程(项目名称)运营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什邡市恒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什邡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地方重要农产品散货接发冷链工程(项目名称)运营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2 14: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什邡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地方重要农产品散货接发冷链工程(项目名称)运营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运营、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项目,项目采用运营前置方式,以满足招标人所有资产造价的年回报率要求为前提,以保障该项目生产运营条件为核心,要求和鼓励投标人带资入场。招标人将以投标人承诺投入金额达到承诺数值为验收前置要件。项目竣工验收后,运营单位将作为主体单位管理经营该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什邡市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地方重要农产品散货接发冷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什发科产业〔2022〕130号、什发科产业〔2022〕138号、什住建函〔2023〕36号、什发科产业〔2023〕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什邡市恒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什邡市恒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运营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什发科法规〔2022〕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什邡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含2栋改新建主体建筑,1栋戊类厂房和1栋餐厅以及1栋已建不改门卫室,总建筑面积10143 ㎡。戊类厂房地上2层,建筑高度9.30米,1层2层均为戊类生产车间,栋建筑面积为9681㎡。餐厅建筑为地上2层,建筑高度8.7米,属于多层公共建筑,1层为用电厨房和公共食堂,2层为办公,栋建筑面积435 ㎡。门卫室为原有建筑,已建不改造,栋建筑面积27㎡。

2.3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2.5本项目运营管理:

2.5.1运营模式:招标人授予运营单位对标的物实施独家全面运营管理的权利,项目由运营方自负盈亏。

2.5.2运营范围: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安全管理、保卫、市场化推进、产业导入、全套人员配备、协调等运营管理服务一切事务。

2.5.3运营管理期:15年(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日进入运营期)。

2.5.4运营要求:

2.5.4.1建成后招标人将所有资产进行移交,并按照审计后投入的资金收取回报,运营单位根据年回报金额向招标人支付费用,按15年(期满后,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运营合作时间)。

2.5.4.2若在运营期内除不可抗力外,出现运营单位无法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运营方投资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归招标人。

2.5.4.3运营资金回报率:年均回报率不低于8%(年均回报金额=项目竣工投运后经审计审定的项目建设总投资*中标年均回报率);

2.5.4.4土地租金:不低于15万元/年;

2.5.4.5运营管理单位投入:运营管理单位承诺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前资产投入不少于招标人投入总金额的15%。

2.5.4.6运营履约担保:运营管理单位竣工验收前投入的总资产作为项目运营履约担保。

2.6标段划分:运营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O+EPC)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运营单位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无。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是运营单位人员,提供运营单位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1.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运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2)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3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1月15日 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五洲广场东侧)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什邡市恒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南区)沱江路西段1号            

 邮    编:6184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838-6061306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1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3047730

传    真:/      

                

                             2023年12月22日

 

 

相关资料下载:

  1. 12.22挂网版发冷链工程(O+EP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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