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枣强县客运站(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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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4325001A021402 | ||||||||||||||||||||||||||||||||||||||||
招标内容: | |||||||||||||||||||||||||||||||||||||||||
枣强县客运站(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强县客运站(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已由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强县客运站(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枣发改审批〔2023〕0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强县客运站(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二期)项目
(2)工程地点:枣强县县城内
(3)建设规模:项目占地25.02亩,建设一栋二层钢框架结构客运汽车站一座,建筑面积2476.84平方米(建造方式为装配式);一栋主体一层局部两层的客货邮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2287.84平方米。一栋地上一层、地下一层的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60.49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电力、公交车站停车港湾等附属工程。新上汽车安全检测、安检、检票、安全消防、候车休息、广播通讯、智能信息化系统、电子显示等设备。
(4)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9:00至2023-10-0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hebca.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说明:1.投标人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上使用河北CA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2.投标人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项目,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河北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4.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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