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李乡多村联建(厂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5.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cg0072
预算金额185.5万元
招标公司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丙富0554-2751992
中标公司安徽中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8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张李乡多村联建(厂房)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CG0072
二、项目名称:张李乡多村联建(厂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G区二楼202室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伍万伍仟元整(185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涛(组长)、周萍、尹小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一栏。
2.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寿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地 址:淮南市寿县
联系方式:0554-451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4-27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丙富、朱丽娟
电 话:0554-4516002、0554-2751992
十、有关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
一、项目编号:2023CG0072
二、项目名称:张李乡多村联建(厂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G区二楼202室
成交金额:壹佰捌拾伍万伍仟元整(185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张李乡多村联建(厂房)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标准化厂房220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谢涛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皖234222209958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涛(组长)、周萍、尹小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一栏。
2.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3月30日9时00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寿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县张李乡人民政府
地 址:淮南市寿县
联系方式:0554-4516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县宾阳大道城投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54-2751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丙富、朱丽娟
电 话:0554-4516002、0554-2751992
十、有关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无
3.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
4.成交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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