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口县2023年(学府家园)、(金地家园)、(海洋家园)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金额
1406.5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sg0306g230803001001001
预算金额1406.52万元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先生0453-6763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林口县2023年(学府家园)、(金地家园)、(海洋家园)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SG0306G230803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3】9、10、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林口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口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口县2023年(学府家园)、(金地家园)、(海洋家园)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
2.3建设规模:海洋家园:1.改造排水管3620米,其中PVC排水管DN150为2000米、波纹DN300为960米、波纹DN500为660米;渗水井96个;50m³化粪池9座,检查井8个;恢复水泥混凝土地面4978平方米、恢复大理石地面360平方米及相关工程;2.改造小区共有供热立管DN76无缝钢管2150米、DN32PE管2520米;更换DN25锁闭阀1480个、DN76蝶阀62个、DN76平衡阀31个及相关工程。
           金地家园: 1.改造排水管5120米。其中:PVC DN150为2600米、波纹DN300为2400米、波纹DN500为120米;渗水井144个;化粪池50m³16座,检查井16个;恢复水泥混凝土地面6000平方米及相关工程、恢复大理石地面200平方米;2.改造小区共有供热立管DN76无缝钢管2850米,DN32PE管3213米;更换DN25锁闭阀2270个、DN76蝶阀166个、DN76平衡阀71个及相关工程。
          学府家园:1.改造小区共有供热立管DN76无缝钢管2180米、DN32PE管2016米;更换DN25锁闭阀1600个、DN76蝶阀96个、DN76平衡阀48个及相关工程;2.改造排水管PVCDN150为2070米、波纹DN300为560米、波纹DN500为500米;渗水井34个;50m³化粪池7座,检查井7个;恢复水泥混凝土地面4160平方米及相关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4065246.60元(安全文明费:295023.95元)
2.5计划工期: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招标人现场核验。)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配备,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财务要求: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②2020年--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②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查询,承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 08日 15时 00分至2023 年 08 月 15日 1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08月 29日 09 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 年08月 29日 09 时00分。
7.3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牡丹江市《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林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3-3523107
招 标 人:林口县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453-35289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三条路451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3-676399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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