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机场供热站上煤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3149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10-89496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6
公告正文

长春机场供热站上煤服务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31498)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机场供热站上煤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机场供热站上煤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机场供热站上煤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供
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个类似服务项目业
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Q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春机场供热站上煤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 O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机场。
2.2项目概况:脱硫运行、上煤、倒渣、煤灰堵塞清理、加注工业盐、炉渣装载及清运、脱
硫加药、除渣链看护、煤仓堵塞清理及协助运行人员对锅炉和附属设备维护。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3年。
2.4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2.5最高参选限价:300,000.00元/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1个类似服务项目业
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不可以(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O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
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
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
项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
上资料须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诟/
日内寄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6日9时00分,地点
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参选文件邮寄至代理
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发
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010-89496149
电子邮件: dfzx0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