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园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zc202210032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君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芳0411-8182368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07
公告正文
园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园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君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51号维多利亚公馆A座4307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714: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YZC20221003

2.项目名称:园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项目

3.预算金额:19.8

4.最高限价:19.8万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园区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服务机构一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10262022年111日(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

()报名要求及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与下列1.2.3内容复印件(以下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junyue1107@163.com,邮件发送成功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委托事由和委托时间)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或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微信付款方式或对公账户付款方式(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购买招标文件。

户名:大连君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账号:292176736162;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714: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大连君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51号维多利亚公馆A座430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7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大连君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标室(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51号维多利亚公馆A座4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大连市商务局

址:大连市西岗区唐山街2-6号

联系方式:0411-83780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连君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浦路51号维多利亚公馆A座4307室

联系方式:0411-81823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芳

联系电话:0411-81823680

电子邮箱:junyue1107@163.com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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