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20t工程船(起重船)租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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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20t工程船(起重船)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
20t工程船(起重船)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付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t工程船(起重船)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燕尾港镇。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20t工程船(起重船)租赁。
2.2招标内容:20t工程船(起重船):要求为2艘满足沿海航行,起重能力20t及以上的工程船(起重船)。
2.3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包含1个包件:
包件1:连云港港灌河港区燕尾作业区液体散货泊位一期工程20t工程船(起重船)租赁,暂定租期为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共4个月(此租期为暂定租期,具体租赁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 船舶进场日期:暂定2024年11月25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燃油及淡水供应及费用:
租赁期间,租用机械设备施工除燃油外所需淡水、润料、备件、材料等物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租赁单价内。投标单位拟投入设备的淡水、润料、材料等物资供应来源和方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禁非法采购及供应。
2.6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不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安全生产条件、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财务状况等要求: 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被中国交建列为集团层级黑名单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无行贿犯罪;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投标保证金10000 元(人民币)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备注:连云港液散项目20t起重船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456889617@qq.com。
账号:01-10-005760-01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贵单位于招标公告截止前24小时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于2024 年11月13 日15时00分至 2024年11月18 日15时00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标),采用对公银行账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备注:连云港液散项目20t起重船标书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或银行回执发送邮件至邮箱1456889617@qq.com,便于招标人及时确认并开通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招标人账户):
账号:01-10-005760-01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3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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