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批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数字化
劳务分包框架
能力提升咨询服务
ESG管理能力研究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dtzc-2024-fwzb-04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陈重光17701815058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宋步凡51195535
中标公司
责任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批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YDTZC-2024-FWZB-04)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编制公司ESG管理能力研究报告及能力提升咨询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责任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 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责任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责任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责任云(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标段(包)<002>英大碳资产2024年至2025年数字化项目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 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国网思极飞天(兰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5天; 中标候选人第4名:吉林省百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质量: 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5天; 中标候选人第5名: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 质量:满足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5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国网思极飞天(兰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百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国网思极飞天(兰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百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德风新征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国网思极飞天(兰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国网汇通金财(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吉林省百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 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 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 进行。 三、其他 详见ETP公告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11楼 联系人:陈重光 电 话:17701815058 电子邮件:9945483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吴中路39号辅楼319室 联系人: 宋步凡 电 话: 51195535 电子邮件: tyzbfwz@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H|J/(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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