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总包部第一分部项目人行道砖、路缘石等材料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838-5241714
招标代理机构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人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公司承建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总包部第一分部项目施工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施工所需人行道砖、路缘石等材料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分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投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片区内的道路、统建房、公建配套、金钟湖、科技之心湾心配套工程、科技之心、供水、燃气等项目。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立个包件

A包件,灰麻花岗石板3160㎡、花岗石55810㎡、盲道、盲点砖等7180㎡;

    B包件,各型号路缘石132300米、无障碍通道200个。

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项目的实际施工需求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2 财务能力要承诺具有不少于500万元的垫资能力。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通过1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基本覆盖本次招标物资,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4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有20201月1日至今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两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附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承诺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与招标人或四川路桥内部单位发生过不良纠纷或恶意诉讼。

3.6 其它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410172100分至2024102523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总包部第一分部项目路缘石等材料采购招标    包件招标文件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10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

6. 发布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A包件,人民币10万整(¥100000元)B包件,人民币12万元整(¥12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103110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总包部第一分部项目路缘石等材料采购招标   包件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 联系方式

人: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sccjlq.com/    

   址:四川省广汉市北海路1号              编:        618300           

电子邮箱:chuanjiaowushe@163.com              话:     0838-5241714        

人:        李先生          

 

 

 

                           2024  1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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