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外国语学校: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教学楼学生储物柜、办公室储藏柜等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教学楼学生储物柜、办公室储藏柜等家具采购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文件柜,书柜及其他柜子,朗读桌,朗读椅,单人沙发,三人沙发,茶水柜,办公桌,办公椅,演讲台,软木黑板,公告栏,及电路改造的采购等内容。
二、相关标准: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 测试验收
2.1 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4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清单中有质保要求的,中标人按清单要求执行,无要求的提供整体壹年质量保证期,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外国语学校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且初验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投入使用且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
3.其他说明
3.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长沙外国语学校新建教学楼学生储物柜、办公室储藏柜等家具采购项目,其主要内容包括:文件柜,书柜及其他柜子,朗读桌,朗读椅,单人沙发,三人沙发,茶水柜,办公桌,办公椅,演讲台,软木黑板,公告栏,及电路改造的采购等内容。
二、相关标准:
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安装调试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产品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 测试验收
2.1 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4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质量保证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本项目清单中有质保要求的,中标人按清单要求执行,无要求的提供整体壹年质量保证期,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上门服务。
4.售后服务
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4.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4.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48小时內排除故障。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更换或维修;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保障。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按国家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外国语学校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且初验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5%,投入使用且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5%。
3.其他说明
3.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