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x-2024-07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135252192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先生158371838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3 16:35:39


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的委托,就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ZX-2024-071

3项目概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学校食堂提供劳务服务(包含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安全保障等劳务服务)食堂劳务承包

4、预算金额:学校结合就餐学生人数和用工量,参考上学年用工费用,测算新学年劳务服务资金约29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项目实际发生额为准)。根据项目特殊性,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招标控制价:实际发生劳务服务费的100%。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地点: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

8、服务周期:一学年(9个月,以实际服务天数为准)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投入的服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健康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个体工商户可在国家信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网页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本项目发布公告后有效。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下载时间:

1、获取时间及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2024年1114日至2024年1120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灵宝办事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健康证,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四、供应商投标资料的提交

1、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本项目报名资料不接受邮寄,须现场报名;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2509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开标地点:灵宝市长安路长安公寓508室。

五、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否决。

2、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踏勘现场。

3、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宝市阳平镇中心小学

 址:灵宝市阳平镇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25219299

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15837183802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506、508号房间

2024年11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