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穆棱市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4标段、A5标段、A6标段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1165.31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65.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0453-31312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同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先生189045331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穆棱市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A4标段、A5标段、A6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穆棱市2024年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的黑交发【2024】232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穆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的穆交工复【2023】7号《关于穆棱市 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穆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的穆交工复【2023】8号《关于穆棱市2024年危桥改造项目红星1号桥、七一柳1号桥等10座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文件批准。项目建设资金为中央车购税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建设业主为穆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共12项农村公路利用旧路进行提质改造及8座桥工程改造。
2.1.1梨下公路提质改造(沥青部分),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河西镇、下城子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2×3.0m,路基宽度7m,改造31.982公里。
2.1.2梨下公路提质改造(福莲段水泥部分),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河西镇、下城子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2×3.0m,路基宽度7m,改造6.12公里。
2.1.3梨下公路提质改造(八下段水泥部分),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河西镇、下城子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2×3.0m,路基宽度7m,改造1.135公里。
2.1.4福禄—光明(K0+000至K10+000段),位于穆棱市福禄乡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10公里。
2.1.5福禄—光明(K10+000至K17+775段),位于穆棱市福禄乡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7.8公里。
2.1.6福光公路光明经营所至光明村段,位于穆棱市福禄乡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1.5公里。
2.1.7八穆岔口—新和,八穆叉口—新和公路位于穆棱市下城子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行车道宽度3.5/4.0m,路基宽度4.5/5.0m,改造9.2公里。
2.1.8八下公路下城子至悬羊村段,位于穆棱市下城子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2×3.0/2×4.0m,路基宽度7.0/9.0m,改造7.9公里。
2.1.9兴源—红岩,位于穆棱市兴源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15km/h、行车道宽度4.5/3.5m,路基宽度5.5/4.5m,改造15.5公里。
2.1.10绥满线至北林村,位于穆棱市穆棱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10.3公里。
2.1.11幸福大街—中山村,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辖区内。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6.5m,路基宽度10m,改造1公里。
2.1.12河西乡—向阳村,位于穆棱市河西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4.5m,路基宽度5.5m,改造3.1公里。
2.1.13新城村—北岗,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1.4公里。
2.1.14鸡图公路—新城三组,位于穆棱市八面通镇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0.8公里。
2.1.15八十公路—鹿场,位于穆棱市福禄乡辖区内。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km/h、行车道宽度3.5m,路基宽度4.5m,改造1.4公里。
2.1.16七一柳1号桥,位于七家子所—岩松公路K0+024处,桥梁全长18.56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17三道桥,位于八石公路—石门三组公路K0+048处,桥梁全长34.46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18八采1号桥,位于光义村—采石场公路K0+026处,桥梁全长43.24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19无名桥2,位于梨树—下城子公路K18+670处,桥梁全长20.54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20龙爪沟1号桥,位于团十公路—龙爪沟公路K2+075处,桥梁全长15.54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21防火站桥,位于团结水库至十三场公路上K8+630处,桥梁全长68.44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22和平大桥,位于位于团结水库—十三场公路K15+937处,桥梁全长34.44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1.23中间棚桥,位于团结水库—十三场公路K21+538处,桥梁全长37.58延长米,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2.4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A1标段(暂估价):11653124.00元
A2标段(暂估价):8721616.00元
A3标段(暂估价):6701475.00元
A4标段(暂估价):5344182.00元
A5标段(暂估价):5318962.00元
A6标段(暂估价):4748269.00元
A7标段(暂估价):5936449.00元
A8标段(暂估价):7041818.00元
A9标段(暂估价):5541758.00元
A10标段(暂估价):3339657.00元
A11标段(暂估价):6096899.00元
A12标段(暂估价):8080000.00元
备注:本项目无暂列金及计日工。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2个标段。
标段号
标段内容
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水泥
沥青
A1
梨下公路提质改造(沥青部分)
31.982公里
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范围内利用旧路进行提质改造,维持原有技术标准。
A2
梨下公路提质改造(福莲段水泥部分)
6.12公里
A3
梨下公路提质改造(八下段水泥部分)
1.135公里
A4
福禄—光明(K0+000至K10+000段)
 
10公里
A5
福禄—光明(K10+000至K17+775段)
 
7.8公里
福光公路光明经营所至光明村段
 
1.5公里
A6
八穆岔口—新和
 
9.2公里
A7
八下公路下城子至悬羊村段
 
7.9公里
A8
兴源—红岩
 
15.5公里
A9
绥满线至北林村
 
10.3公里
幸福大街—中山村
 
1公里
A10
河西乡—向阳村
 
3.1公里
新城村—北岗
 
1.4公里
鸡图公路—新城三组
 
0.8公里
八十公路—鹿场
 
1.4公里
A11
七一柳1号桥
18.56延长米
危桥改造拆除重建。
三道桥
34.46延长米
八采1号桥
43.24延长米
无名桥2
20.54延长米
A12
龙爪沟1号桥
15.54延长米
防火站桥
68.44延长米
和平大桥
34.44延长米
中间棚桥
37.58延长米

2.7项目计划工期396日历天:项目计划2024年 11 月 30 日开工建设,2025年12月31日交工通车(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12个标段同用)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无。
3.1.3人员最低要求:
(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2)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岗项目。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桥等专业职称。(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财务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3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核查,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总工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投标人可登录“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点击信用报告项,按照流程注册、登录及下载信用报告。)。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3.6本项目招标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出现兼中时,以标段序号在先为准。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评审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穆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453-3122753
招 标 人:穆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453-3131267
招标代理:黑龙江同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长安新城202号门市(A2-105)号门市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890453319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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