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00]qzscgzx[tp]2018053
预算金额8.45万元
招标公司黎明职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樊友林0595-22305275
公告正文
黎明职业大学海洋化工技术专业教学平台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黎明职业大学

乙方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SCGZX[TP]2018053黎明职业大学海洋化工技术专业教学平台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气质联用3D仿真软件 1 国内 45500 45500 欧倍尔 V1.0
1 1-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液质联用3D仿真软件 1 国内 45500 45500 欧倍尔 V1.0
1 1-3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原子吸收3D仿真软件 1 国内 45500 45500 欧倍尔 V1.0
1 1-4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分子荧光光谱仪仿真软件 1 国内 45500 45500 欧倍尔 V1.0
1 1-5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紫外-可见吸收3D仿真软件 1 国内 45500 45500 欧倍尔 V1.0
1 1-6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红外分光光度计3D仿真软件 1 国内 45500 45500 欧倍尔 V1.0
1 1-7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食品工程虚拟仿真实验室 4 国内 37500 150000 欧倍尔 V1.0
1 1-8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生物分离工程典型工艺单元仿真软件 1 国内 84500 84500 欧倍尔 V1.0
合计: 507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507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黎明职业大学实训楼仿真实训室

4.3交付条件:项目交付条件:1. 安装: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产品完整的安装包(站点数>100)、安装说明书、指导采购人安装方法确保更换实训室电脑后用户可顺利安装,并在用户现有仿真实训室内全部电脑上进行安装调试。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供应 商承担。 2. 培训:对用户进行所有软件使用的现场培训,并有相关培训的文字资源和影像资料。 3. 验收:经用户确认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按合同进行最终验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 5.2符合货物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5.2.1乙方对该系统的安装:符合《采购文件》中相关标准的要求,按采购清单依次说明该系统型号、功能、运行条件等内容。对于系统运行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第二条款(即合同标的)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文本资料:服务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5.2.3软件质量: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标准的要求。 5.3培训:中标人应结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有计划地对用户进行所有软件使用的现场培训,提供录屏录像,每个录像一个主题,培训讲解录像说明书要详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应按采购文件、制造商的产品标准、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本项目成交的产品运行30天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产品问题,应由成交供应 商及时处理修正),成交供应 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对所购产品主要指标、安装调试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如产品测试不合格,或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服务未能满足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且采购单位收到成交供应 商提供的发票等材料后,采购单位在30日之内向成交供应 商支付本项目合同款项的95%。
2 5 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问题,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软件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软件部分合同金额的1%。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10.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但是,延期服务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10.3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10.4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10.5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0.5.1 所提供的软件、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10.5.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10.5.3 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10.5.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10.5.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10.5.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0.6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10.7乙方在软件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软件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承诺免费保修期内为整体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软件至少每年更新一次。我公司承诺免费保修期为整体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保期间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等。在质保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我公司负责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除损耗品外其余服务都应是免费的。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我公司在30分钟内响应,12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在24小时内予以排除故障确保产品正常工作;软件BUG终身免费修复。软件验收合格后2年内,我公司按照使用方在不做大调整的前提下可适当做出修正。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黎明职业大学 乙方: 北京欧倍尔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疏港路/泉州市中山北路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永泰园甲1号建金商厦4层423
单位负责人: 黄世清 单位负责人: 樊友林
委托代理人:
曾安然
委托代理人:
樊友林
联系方法: 15880703126,0595-22305275
联系方法: 1371821721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河镇支行
账号: 账号: 0200006109200266217


签订地点:黎明职业大学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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