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青海省公路局
招标联系人荔继华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小东0971-45621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都兰至香日德段升级改造工程、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香日德至宗加段升级改造工程、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巴燕至扎巴段改扩建工程、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隆务峡至同仁段改扩建工程、G338海兴至天峻公路甘禅口至克图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函【2021】225号批准建设。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①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都兰至香日德段升级改造工程:二级公路路面改造132公里;②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香日德至宗加段升级改造工程:二级公路路面改造106公里;③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巴燕至扎巴段改扩建工程:一级公路改扩建30公里;④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隆务峡至同仁段改扩建工程:二级公路改扩建48公里;⑤G338海兴至天峻公路甘禅口至克图段改扩建工程:二级公路改扩建74公里。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勘察设计的招标。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标段编号:本次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其中: ①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都兰至香日德段升级改造工程为GKSJ-1标段;②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香日德至宗加段升级改造工程为GKSJ-2标段;③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巴燕至扎巴段改扩建工程为GKSJ-3标段;④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隆务峡至同仁段改扩建工程为GKSJ-4标段;⑤G338海兴至天峻公路甘禅口至克图段改扩建工程为GKSJ-5标段。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66天
标段招标范围:1、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调查文物及论证评估(如有)、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等)编制,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复。2、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工作内容:(1)标段范围内的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编制工作;(2)勘测定界报告、规划调整方案、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规划指标落实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征收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占用草原可行性报告及草原许可(如有)、生物多样性专题影响评价报告、湿地生物多样性评价报告、使用林地采伐作业设计、建设用地报批、涉铁安全性评价报告、占补平衡指标、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等;(3)电力、电讯、广电、自来水(含地埋线路)等行业拆迁、迁改的专项设计;(4)标段范围内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桥涵工程现状检测评估(如有),标段范围内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如有)、压覆矿产评估工作(如有)、公路桥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如有)、岸坡稳定专项评估(如有)、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防雷专项研究(如有)、项目风险评估(如有)、节能评估(如有)、放射性影响评估(如有)、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使用许可(如有)、专项技术(评估)报告及评审(如有)等;(5)标段范围内水土保持方案专项报告及环境影响专项报告的编制及相应的水保、环保的专项设计;(6)征求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路线方案、涉及的各类保护地以及相关各行业的意见;(7)配合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按时提供相应施工标段招标所需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清单预算)、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等;(8)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一般、较大、重大变更的补充设计及预算等编制工作)及配合发包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3、可行性研究阶段服务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日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沿线地方政府及各行业审查意见、专项评估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4、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服务期:勘察设计周期15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5年。具体要求如下:(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提交沿线附属设施、用水用电、行业迁改单行本;(2)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提交病害调查、试验检测报告,通过详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报告送审稿;(3)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出后4个月内完成征地拆迁图编绘;(4)详测、详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5)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并完成相关专项评估工作;(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年,缺陷责任期2年。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单位。
3. 资格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GKSJ-1标段、GKSJ-2标段、GKSJ-4标段、GKSJ-5标段)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最低要求:(GKSJ-3标段)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工程咨询专业须包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GKSJ-1标段、GKSJ-2标段、GKSJ-4标段、GKSJ-5标段)
近8年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50km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注:投标人若提供业绩为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则可按双幅折算该业绩里程长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勘察设计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业绩最低要求:(GKSJ-3标段)
近8年内(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30Km的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勘察设计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信誉最低要求:(GKSJ-1标段、GKSJ-2标段、GKSJ-3标段、GKSJ-4标段、GKSJ-5标段)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GKSJ-1标段、GKSJ-2标段、GKSJ-4标段、GKSJ-5标段)
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八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GKSJ-3标段)
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8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6号
邮政编码:810001
联系人:荔继华
电话:0971-6187714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余小东
电  话:0971-456212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独立投标的投标人优先。
(5)设计资质等级较高的优先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当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时,电子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标段号与投标函中的项目名称、标段号须一致。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8款的规定;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投标报价;
(6)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情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网页截图、勘察资质证书(如需)、设计资质证书(如需)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45分
(2)主要人员:20分
(3)业绩:15分
(4)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 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含5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下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条款号
评分因素和得分
评分标准
赋分
2.2.4(1)
技术建议书(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 9~12 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 12~15 分。
15分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1、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 9~12 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 12~15 分。
15分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含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1、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 3~4 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
可行的得 4~5 分。
5分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含可行性研究、咨询审查技术建议书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 3~4 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 4~5 分。
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 3~4 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 4~5 分。
5分
2.2.4(2)
主要人员(20分)
主要人员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满分20分。
20分
2.2.4(3)
评标价(10分)
投标报价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其中F=10,E1=0.5,E2=0.4。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10分
2.2.4(4)
其他因素(25分)分
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15分。
15分
履约信誉分
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得10分,“A”级得8分,“B”级得6分。
注:投标人评标阶段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约定。
10分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6号)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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