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静乐县双路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1409262022CCS00208
项目名称:静乐县双路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50.75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采购范围为本项目静乐县双路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实施期限):缺陷责任期及施工总工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2年10月24日00时01分01秒至2022年10月28日23时59分59秒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3.开标方式:本项目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
4.解密时间:2022年11月3日15点00分至2022年11月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在解密截止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
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5、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请各供应商主动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开评标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凡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体温检测异常且有乏力、流涕、干咳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现场。
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乐县双路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静乐县
联系方式:0350-7830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光明街90号
联系方式:0350-3020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
电 话:0350-3020189
附件信息:
静乐县双路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doc静乐县双路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doc
309.0K
序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 静乐县双路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350-7830400 |
2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光明街90号联 系 人:李霞联系电话:0350-3020189 |
3 | 项目名称 | 静乐县双路镇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
4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 |
5 | 项目预算 | 50.75万元 |
6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日前提交如下要求的保证金:(1)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2)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支票倒送形式或电汇形式(非现金形式)交纳,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账号名称: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学府支行账 号:1491 9930 3288注:投标人应按上述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 纸质: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上传电子版文件打印件) |
8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应将所有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签字。不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和页码,应使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
9 | 响应文件递交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纸质:响应截止前需邮寄到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上传电子版文件打印件) |
10 | 磋商时间及地址 | 时间:2022年11月3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蒙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11 | 最后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 递交时间:磋商结束后递交地点:响应文件评审地点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文件,招标人将对所有最后报价不进行现场公开开标。 |
12 | 评审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 |
13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总监。。 |
14 | 采购预算价 | 50.75万元 最高限价50.75万元 |
15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16 | 废标的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概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
17 | 澄清及修改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
18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响应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A、本文件“供应商须知”第10条“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C、供应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E、投标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F、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G、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概算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I、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J、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K、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19 |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 |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中小微企业的要求A、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B、评审标准:(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如招标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费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评分细则 | 所占分值 |
一、商务部分(20分)(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 |
1、业绩①业绩部分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9年10月至今)同类型业绩证明,以提供的报价人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份合同得4分,最高得12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不清楚的,不得分。本款可作为评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即合同中的供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 12分 |
2、响应文件装订情况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8分,每有1项未按相关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扣2分,扣完为止;1、相关格式填写不完整(不完整、缺页);2、页码编制混乱(无页码、无目录或页码与目录不对应);3、响应文件不清晰(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4、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 8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70分) |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告编制服务方案的合理完善程度计分(最高20分)服务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内容全面,思路清晰的计17-20分;服务方案基本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弱,比较具体的计11-16分;服务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或内容简单的计5-10分;服务方案合理性差、针对性差或无服务方案得0-4分。 | 20分 |
2、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最高15分)措施合理、详细、可实施性强得11-15分;欠合理、有一定措施得6-10分;不合理或无措施得0-6分。 | 15分 |
3、工作及计划安排。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情况(0-15分)措施合理、详细、可实施性强得11-15分;欠合理、有一定措施得6-10分;不合理或无措施得0-6分。 | 15分 |
4、项目的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最高10分)措施有力、制度健全得7-10分;措施一般、制度一般得4-6分;措施、制度较差得0-3分。 | 10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最高10分)措施合理、详细、可实施性强得7-10分;欠合理、有一定措施得4-6分;不合理或无措施较差得0-3分。 | 10分 |
三、价格部分(10分) | |
1、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3、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四、其他补充1、商务部分由专家共同认定。2、技术服务部分由评委会成员独立对每个报价人进行评分,报价人服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序号 | 类别 | 价格 | 备注 |
1 | |||
2 |
序号 | 名称 | 报价 | 服务周期 | 备注 |
报价合计 | ||||
其他声明 |
序号 | 姓名 | 拟任职务 | 专业 | 职称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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