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1911040070
预算金额324.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湘江风光带(金霞段)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191104007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湘江风光带(金霞段)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191104007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湘江风光带(金霞段)绿化服务保洁服务外包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3248645.72
 合计金额小写: 3248645.72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贰拾肆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柒角贰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价表

项目编号:KFCG-20191104007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2

3

4

5

6

7

8

序号

服务内容

费用明细

单价

数量

合计

功能政策编码

备注

1

绿化维护

维护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包含除杂、施肥、浇水、除虫、防病、补栽补种、修剪等);维护范围内绿地已有时令花卉的更换(一年六次);绿化带路沿石及行道树树池麻石的修补;立体绿化、花箱、喷灌系统(给排水)的维护;公园内设施牛皮藓的清除;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张拉膜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给排水沟、池、井设施的维护管理;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背景音响、喷泉、喷灌、喷雾、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管理;园区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公共安全保卫、秩序管理;消防系统的值班与维护;片区的接待来访工作;管理用房、公厕、垃圾站的管理以及维护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数字化案卷处置工作;应急情况的紧急处理。

8.86

364802㎡

3232145.72

/

/

2

行道树

30

550株

16500.00

/

/

合计

年度养护费用合计

/

/

/

3248645.72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01 ——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服务地点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 款 人: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绿化维护费用支付与采购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挂钩,按双月支付(每年共6次)具体维护费用以单月考核结果为准(每两个月汇总一次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决定资金支付),据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190706140920007970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保证

(1)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园林维护:

1)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

2)公共绿地养护: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1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园林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堆物等。

3)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张拉膜、直饮水机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4)给排水沟、池、井、水体、湖面设施的维护管理。

5)电气设备、灯光设施、照明系统、背景音响、喷泉、喷灌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维护、维修管理。

2、环境卫生:

1)清扫保洁:即对区域内的公园广场和道路绿化带进行全面清扫及保洁,要求在早上7:30前完成普扫。

2)果皮箱保洁管理:对所有果皮箱进行清洗、清掏、擦拭,保证果皮箱干净、整洁、无澎溢,无缺损等。

3)公厕保洁管理:对公厕进行全天保洁,要求公厕内外干净、整洁、无污迹、无臭、无蝇,设施完好,24小时开放等。

4)公共垃圾站保洁管理:对公共垃圾站进行全天保洁管理,要求垃圾站内外整洁、干净、无污水,坑底无剩余垃圾,垃圾斗内垃圾及时平整压实,进出垃圾管理规范等。

3、秩序管理:防火防盗、保护公共设施车辆管理、大型活动的管理等。

4、档案资料管理:各类管理台账专人管理。

5、设施设备维护:包含绿地内的给水管、喷头的维修及维护,路沿石破损的修复,绿地内桌椅、健身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6、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夏季抗旱专项预案。发生人力可控的自然灾害,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发生人力不可控的自然灾害,不在服务范围内的,一事一议,报区政府批准后,由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自主恢复实施。

7、时令花卉的摆放:部分区域需要栽植时令花卉按照一年六次进行更换。

(二)维护管理服务的要求

1、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并拟定方案。其中要求管理人员、水电工、园林工人、保洁工人、保安的人员数量和机械设备数量必须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最低配备要求。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需体检合格,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管理人员的服装由行业部门统一标准,中标人按规定的样式及编码进行制作。

2、按维护管理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设置奖惩方案,要求按每员工维护面积计算,分区域、分范围、定人、定岗、定职责。每月对维护较好人员进行奖励。

3、依据上述委托服务内容,结合实际,拟制定详实分类管理方案。

4、本项目的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达到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并严格执行奖惩规定,奖励资金来源为考核罚款资金,不足部分由采购人承担。

5、维护服务项目部需与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数字化平台对接。

6、农药、肥料农资产品控制购买环保类产品,由中标人购买。其中肥料每年购买金额不得低于中标金额的6%,由采购人对中标人购买肥料的数量和金额进行监督管理,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防旱抗旱、冰灾、虫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三)维护服务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范围

最低配备数量(人)

合计

备注

园林

环卫

保安

水电工

1

湘江风光带(金霞段)绿化服务保洁服务

37

12

6

6

61

详见维护管理服务要求

(四)中标单位拟投入的作业车及设备明细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最低配备数量(台)

备注

1

电瓶巡逻车

1

用于治安巡逻(四轮车)

2

水车打药机及车辆

水车1台、打药车1台、打药机6台、货车

用于苗木浇灌作业、干旱保苗、防病治虫(固定资产)。

3

高空作业车

1台

用于对高大乔木进行修剪作业(可租赁、附租赁合同)

4

吊车

1台

用于对高大乔木进行修剪作业

5

打草机

20

用于对较高草丛的修剪

6

绿篱修剪机

15

用于对绿篱的修剪

7

打孔机

4

用于冬季施肥及防止土壤板结

8

高枝剪、修枝剪

4

用于精细化修剪

9

油锯

1

用于对枯枝及死树的处理

10

吹风机

8

用于绿化带里落叶的清理

六、考核方式

(一)考核模式

按照级考核”模式对维护服务公司进行考核。

1.公司内部考核

维护服务项目公司要建立完善内部督查考核体系,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依据考核标准及承包合同对公司内部管理、维护质量以及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日常督查考核;同时维护服务项目公司应按照承包合同要求,拿出一定比例的承包费作为奖金,每月对公司内优秀维护区域和优秀员工给予奖励。

2.业主单位考核

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要成立维护服务外包工作督查考核组,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维护服务项目公司内部督查制度的落实以及其他内部管理情况、日常维护质量和应急处突情况等进行常态督查、严格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应采用“日派单”方式,及时将情况反馈至维护服务项目公司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有义务对辖区内或边界涉及由其他部门的道路和区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函告相关部门。

3.行业主管部门考核

园林上级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考核办法对服务外包区域进行业务考核,包含市园林绿化维护中心全市业务考核、市城管局及区城管局每月的园林类考核评比、城管数字化日常检查考核、市民考核(市民热线)。所考核内容按《开福区维护服务外包考核标准》划分类别,计入考核结果运用。

(二)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

1.单月考核成绩

单月考核成绩由业主单位考核成绩、行业部门考核成绩、数字化考核成绩和市民考核成绩组成。

1)业主单位考核成绩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每月根据对维护服务项目公司的内部管理、履规履约情况及日常维护效果的督查考核结果,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2)行业部门考核成绩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维护服务项目公司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和维护质量进行常态考核评分;

3)数字化考核成绩由数字城管中心依据考核标准对数字城管案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计分;市民考核成绩由市民热线投诉所计分

4)单月考核成绩按业主单位考核成绩50%、数字化考核成绩30%行业主管部门考核成绩20%计算得分

5)维护服务项目公司重大工作失误,各类检查或领导督查问题处置不力,被予通报,采取扣分制。区级一次5分、市级一次10分、省级一次15分。

2.年度考核成绩

年度考核成绩由各单月考核成绩合计组成。

3单月考核等次划分

1)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

2)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95分以下为“良好”;

3)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为“合格”;

4)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4.年度考核等级划分(以单月考核成绩合计12个月分数)

1)考核成绩在1140分以上(含1140分)为“优秀”。

2)考核成绩在1020分以上(含1020分)、95分以下为“良好”;

3)考核成绩在900分以上(含900分)、85分以下为“合格”;

4)考核成绩在90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单月考核

单月考核成绩为95分以上(含95分的免予扣款,单月考核成绩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扣除1000元/分(例:考核成绩为85分,扣除15000元),单月考核成绩做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2.年度考核

对年度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由中心领导班子会成员酌情给与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年度总扣款的额度)。达不到优秀等次的不予奖励,该奖项空缺。

单月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监管领导小组对维护服务项目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承包期内,一年内有两个月被评定为不合格(不参与年度考核奖励)或将终止维护服务合同。

八、本办法自2019年X月起试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违约责任

1、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应按解除合同时该年度服务费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额的,对超过部分,应给予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根据影响程度按照考核细则或其他甲方制定的管理办法扣除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用。

4、如甲方发现乙方未尽责任,管理养护达不到规定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制度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胜利村 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大道549号园林大厦五楼
法定代理人: 贺华勇 法定代理人: 许石贵
委托代理人: 厉创 委托代理人: 李磊
电话: 0731-84225235 电话: 0730-8967968
传真: 0731-85414539 传真: 0730-8967968

附件列表
  1. 2、养护管理方案及措施.pdf
  2. 5、安全作业方案.pdf
  3. 7、合理化建议.pdf
  4. 3、绿地养护方案及措施.pdf
  5. 4、质量管理保证机制.pdf
  6. 报价.pdf
  7. 6、应急管理方案.pdf
  8. 1、养护管理实施计划.pdf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3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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