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津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光彩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17.2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7.2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隆渝建设(四川)有限公司117.24万元
中标联系人-18782455106
公告正文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津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光彩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N5101182022000155-1

二、合同名称:新津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光彩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82022000155

四、项目名称:新津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光彩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梨花大道一段529号

联系方式:13541098441

供应商(乙方):隆渝建设(四川)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1栋7层12号

联系方式:187824551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津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光彩维护服务采购项目包1 1(年) ¥1,172,461.00 ¥1,172,461.00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相关维修须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及《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2、供应商应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及《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的标准,制定相关维修实施方案。 3、光彩灯具、光源、线路、控制开关和供电设备等是光彩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产权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 4、供应商负责合同期间发生的与光彩维护维修相关的一切安全事故并进行赔偿。 5、供应商应加强日常巡查,并建立巡查台账,由于巡查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6、供应商提供的维修产品应与已安装的产品在外观和色温上保持一致。 7、维修过程中的耗材由供应商提供。 8、供应商所有作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且熟悉相关设施、设备9、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专业维护机具。 10、光彩设施日常维护指标: (1)亮灯率达到99%以上。 (2)设施完好率99%以上。 (3)事故处理及时率达到100%。 (4)设施清洁率99%。 (5)设施亮灯启闭准时率100%。 11、光彩设施日常维修工作时限: (1)灯具缺失,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在不影响亮灯时,24小时内恢复。 (2)电缆管线、灯具设施因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在不影响亮灯时,24小时内修复。 (3)配电箱、配电房(箱)故障,在不影响亮灯时,24小时内修复。 (4)巡视期间发现的零星小故障,在不影响亮灯时,30分钟内修复。巡视期间领导发现的故障处,需20分钟到内到达故障现场,并进行处理。 12、光彩设施日常管理工作: (1)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应切实做好光彩设施维修、抢修记录。 (2)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定期清洁灯具设施,及时清理光彩设施上的违章广告、悬挂物,保持设施整洁。 (3)在重大节假日来临前,有计划地备足维修材料,保障维修(抢修)工作正常运行。 (4)光彩设施维护单位不得擅自拆迁光彩设施,以保持其整体艺术性。 (5)非特殊情况,不得在白天亮灯检修。 13、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必须定时、定点巡查,做到责任到人,巡查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维护人员和设施无重大安全事故。 (1)抓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做好维护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及奖惩制度。 (3)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对光彩设施大面积灭灯的突发事件,应尽快组织抢修、抢险,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光彩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检测工作, 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光彩设施维护单位必须保障维护管理人员作业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四)服务标准 1、服务标准及总体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合同金额: 1,172,46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贰仟肆佰陆拾壹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2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包一.pdf

成都市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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