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故事公益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单位将通过竞争性谈判选取一专业服务机构制作一部以“法援故事”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片;本公益宣传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脚本起草、视频拍摄、素材剪辑、配音等服务事项,成片时长约3-5分钟。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萬圆),合同具体金额以中标价为准。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制作团队、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与招标人无法律纠纷、无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质量投诉事件;无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各1份(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存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存加盖鲜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范本见附件)。
3.具有文化影视工作业绩(提供设计方案或合同)及服务承诺。
4.其他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鲜章密封提交。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工作日09:00至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新益大厦7楼)
五、采购相关说明
1.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即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应以一个参选人的身份共同参选的行为)。
3.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成交条件:本次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龙京晶0816-2268104
附件:1.响应函
2.承诺函
3.报价表
4.评分标准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6月21日
我单位将通过竞争性谈判选取一专业服务机构制作一部以“法援故事”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片;本公益宣传片制作包括但不限于脚本起草、视频拍摄、素材剪辑、配音等服务事项,成片时长约3-5分钟。项目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萬圆),合同具体金额以中标价为准。
二、竞争性谈判申请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制作团队、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与招标人无法律纠纷、无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质量投诉事件;无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各1份(加盖鲜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存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被委托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存加盖鲜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范本见附件)。
3.具有文化影视工作业绩(提供设计方案或合同)及服务承诺。
4.其他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鲜章密封提交。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工作日09:00至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新益大厦7楼)
五、采购相关说明
1.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件格式进行报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参选(即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应以一个参选人的身份共同参选的行为)。
3.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成交条件:本次采取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龙京晶0816-2268104
附件:1.响应函
2.承诺函
3.报价表
4.评分标准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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