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遴选开展2023年保亭县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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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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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涯花836629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遴选开展2023年保亭县托幼机构、校外
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
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等共计17家(详见附表)的教室(教学场所)的采光和照明进行检测。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公开遴选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向我中心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检测内容和范围
(一)托幼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对托幼机构儿童活动室的直接天然采光、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照度平均值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2019年10月1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托幼机构,按照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9)(2019版)相关规定抽检。
(二)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关于教室的采光要求和照明要求,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方向、采光系数、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室内表面反射比、装设人工照明、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等项目符合情况进行抽检。
(三)学校。学校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抽检,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海南省省双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监督〔2023〕20号)执行。
三、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
四、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检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
(三)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提供资料
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及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报告,报价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单位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及项目实施方案。
六、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人及报名地点
联系人:高涯花 联系电话:83662956
报名地点:保亭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保亭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
附件:1.2023年保亭县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名单
2.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4日
2023年保亭县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学校名单(此件为准).xlsx
(正文副本)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海南省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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