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配电室气体灭火装置(七氟丙烷)检测及充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zsdermyy-2024-cs(07)
预算金额6.11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0931-83624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配电室气体灭火装置(七氟丙烷)检测及充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东院区配电室气体灭火装置(七氟丙烷)检测及充装项目
2、项目编号:LZSDERMYY-2024-CS(07)
3、采购预算:6.11万元
4、采购需求:东院区配电室气体灭火装置(七氟丙烷)检测及充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或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投标人若未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则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2.1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4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
2.5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票据凭证;
2.6 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须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3.3 投标人须提供完整清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未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屏及信用报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其他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4.1时间: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方式:现场报名,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以上所要资质文件以纸质版形式(“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送至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上述要求的资料提供不全者、资料有缺项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所有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4.3 地点: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小木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靖远路388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931-836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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