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建瓯市市政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改造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8397835025070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建瓯市市政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改造工程
2021-12-17 18:00:00 - - 2021-12-31 09:00:00

E3507839783502507001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招标公告 12-10
变更公告 12-14
变更公告 12-20
中标候选人公示 12-31
2022
中标结果公告 01-05

建瓯市市政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改造工程答疑纪要(二)

各投标人:

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建瓯市市政基础设施品质提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E3507839783502507001),现就有关事项进行答疑如下:

问题1:关于评分标准内的“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获得过金手指奖的得2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金手指奖项为照明行业协会组织的其中一个奖项,违反了特定行业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回复:本项目为企业自行采购货物项目。项目工期要求紧,品质要求高,奖项的得分设置,可突出表现投标人的综合实力,符合本项目综合择优的需求。

问题2:关于评分标准内的“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一辆高空作业车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配备一辆高空作业车的加1分,本小项满分3分。备注:1、所提供作业车辆须投标人自有,不得租赁。车辆购买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购买发票及行驶证复印件,要求车辆购买发票及行驶证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严重偏离项目实际需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该车辆为后期施工使用,各单位可使用租赁车辆实施,而本招标文件要求自有车辆及不合理。

回复:本项目为企业自行采购货物项目。要求除云际山公园山体(临江段)外的所有节点必须于2022年1月30日前实现亮灯,项目工期紧,对投标人的供货及安装的时效性具有极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自有车辆作为得分项,符合本项目综合择优的需求。

本答疑纪要(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二)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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