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hfcz48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金荣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尹家伟0551-66223683
中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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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

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第1、2、4、5包)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HFCZ4855

项目分包(标段):第5包全自动煮牙机采购
第4包全自动压膜机采购
第2包三合一数字全景机采购
第1包根管显微镜采购

财政编号:RWSC2017-268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2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2月27日

第1包根管显微镜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博恩登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复华路33号1幢3层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拾玖万元(¥99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1包根管显微镜采购等一批。


第2包三合一数字全景机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旭申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299 弄 6 号楼 408 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贰拾捌万元(¥28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2包三合一数字全景机采购等一批。


第4包全自动压膜机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明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万科金色名郡1号综合楼2306、230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60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4包全自动压膜机采购等一批。


第5包全自动煮牙机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力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瑶海区纬三路林语人家7栋305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陆万捌仟元(¥68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第5包全自动煮牙机采购等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兰萍,栾亮,刘毅,张兴银,何晓光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口腔医院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翠微路218号

联系人:郑金荣

联系方式:0551-6263003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尹家伟 联系电话:0551-66223683、66223922

公告期限:2018年02月27日至2018年02月28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市口腔医院数字化牙片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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