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第三方检验机构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第三方检验机构遴选。
(二)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外送检验检查项目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检验检查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优化送检流程,切实提升临床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暂行规定》(桂卫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外送样本第三方检验机构。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保证临床需要、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患者安全原则。
(二)坚持质量更好、服务最好、价格更低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遴选原则
(一)医院组成遴选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医务部及临床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所遴选的检验项目和第三方机构需符合医疗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三)在院内暂无法开展的检验检查项目。
(四)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 对结果负全部责任。
(五)所遴选的检验项目和第三方机构必须符合《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检验检查项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
四、资质要求
报名外送第三方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公司实验室或者集团内实验室通过国家医学实验室最高质量体系 ISO15189 认证( CNAS 认证)。
(二)营业执照( 医疗机构为事业单位的, 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疗( 检测检查) 科目或项目汇总。
(四)医疗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非法人性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必须提供) 。
(五)有服务三甲医院、 省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公共检测平台的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提供标本接收方案、 检测方案、 报告回传方案、质量控制方案。
(七)提供开展检测项目的实验方法说明和所用试剂明细(试剂应在国内注册或备案)和室间质评相关证书。
(八)如业务涉及, 需提供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或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
(九)企业要有生物标本安全管理处置的方案。
(十)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遴选周期
遴选周期为1年,具体签订时间根据医院确定的检测项目和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六、遴选流程
(一)医院发布公告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qzsyy.com/yygg)发布本次询价公告。
(二)各第三方机构报价
各第三方机构根据检测项目进行报价,各机构请以包为整体进行单项合同包或全部合同包的报价。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送材料
2024年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测项目清单和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送达,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详见“报送时间、地点及报送要求”。
2.报送时间、地点及报送要求
(1)纸质版报送
1)纸质版报送时间:材料收件时间截止2024年7月23日下午,请报第三方注意邮件发出时间及邮递时间。
2)纸质版装袋要求:请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测项目清单和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装入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部张贴报送内容、报送机构、报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后加盖公章现场送达;如需邮寄的,请将加盖公章的报价信封袋装入快递邮寄文件袋内,并在快递邮件袋外部张贴公开遴选等重要标识,方便快速识别。
3)邮寄或现场送达地址: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明阳街8号/6号楼6层622室,邮政编码:535000,收件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滕女士,联系电话:0777-2863830。
(2)电子版发送时间为2024年7月18—23日。
电子版接收邮箱:wylxinyuan@126.com,邮件标题写明公司或企业全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示例:XXX公司报送外送样本检测项目清单和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材料-202407期-张三-16077770022)。
(3)询价报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务必在邮寄或发送时认真核对。如纸质版报价信息与电子版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加盖公章报送的纸质版信息为准。
3.报价规则
首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由医务部和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遴选后,通知初筛入围供应第三方机构进行二次报价。
六、医院的义务和权力
(一)医院对各合作机构提供的项目清单和资质材料做好保密工作。
(二)检测质量问题,给医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终止采购合同。
(三)通过恶意压低价格中选,但中选后不能完成检测项目者,直接取消其第三方检测机构资格且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其供应资格由与其报价最近且满足医院临床需要的检测机构获得。
(五)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医院可以随时终止采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如国家相关采购政策变更,以国家要求进行外送合作,院方可终止外送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医院可作补充规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女士 0777—2819959。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第三方检验机构遴选。
(二)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完善医院外送检验检查项目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检验检查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优化送检流程,切实提升临床医疗质量与安全水平,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外送样本检测管理暂行规定》(桂卫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外送样本第三方检验机构。
二、总体原则
(一)坚持保证临床需要、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患者安全原则。
(二)坚持质量更好、服务最好、价格更低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遴选原则
(一)医院组成遴选专家组:由医院领导、医务部及临床使用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二)所遴选的检验项目和第三方机构需符合医疗行业相关的行业标准。
(三)在院内暂无法开展的检验检查项目。
(四)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 对结果负全部责任。
(五)所遴选的检验项目和第三方机构必须符合《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检验检查项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
四、资质要求
报名外送第三方机构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公司实验室或者集团内实验室通过国家医学实验室最高质量体系 ISO15189 认证( CNAS 认证)。
(二)营业执照( 医疗机构为事业单位的, 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疗( 检测检查) 科目或项目汇总。
(四)医疗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非法人性质的民营医疗机构必须提供) 。
(五)有服务三甲医院、 省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公共检测平台的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提供标本接收方案、 检测方案、 报告回传方案、质量控制方案。
(七)提供开展检测项目的实验方法说明和所用试剂明细(试剂应在国内注册或备案)和室间质评相关证书。
(八)如业务涉及, 需提供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或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和能力审核合格证书。
(九)企业要有生物标本安全管理处置的方案。
(十)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遴选周期
遴选周期为1年,具体签订时间根据医院确定的检测项目和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六、遴选流程
(一)医院发布公告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qzsyy.com/yygg)发布本次询价公告。
(二)各第三方机构报价
各第三方机构根据检测项目进行报价,各机构请以包为整体进行单项合同包或全部合同包的报价。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报送材料
2024年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测项目清单和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送达,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详见“报送时间、地点及报送要求”。
2.报送时间、地点及报送要求
(1)纸质版报送
1)纸质版报送时间:材料收件时间截止2024年7月23日下午,请报第三方注意邮件发出时间及邮递时间。
2)纸质版装袋要求:请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外送样本检测项目清单和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装入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部张贴报送内容、报送机构、报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后加盖公章现场送达;如需邮寄的,请将加盖公章的报价信封袋装入快递邮寄文件袋内,并在快递邮件袋外部张贴公开遴选等重要标识,方便快速识别。
3)邮寄或现场送达地址: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明阳街8号/6号楼6层622室,邮政编码:535000,收件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滕女士,联系电话:0777-2863830。
(2)电子版发送时间为2024年7月18—23日。
电子版接收邮箱:wylxinyuan@126.com,邮件标题写明公司或企业全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示例:XXX公司报送外送样本检测项目清单和第三方机构相关资质材料-202407期-张三-16077770022)。
(3)询价报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务必在邮寄或发送时认真核对。如纸质版报价信息与电子版报价信息不一致的,以加盖公章报送的纸质版信息为准。
3.报价规则
首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由医务部和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遴选后,通知初筛入围供应第三方机构进行二次报价。
六、医院的义务和权力
(一)医院对各合作机构提供的项目清单和资质材料做好保密工作。
(二)检测质量问题,给医院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并终止采购合同。
(三)通过恶意压低价格中选,但中选后不能完成检测项目者,直接取消其第三方检测机构资格且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其供应资格由与其报价最近且满足医院临床需要的检测机构获得。
(五)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医院可以随时终止采购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如国家相关采购政策变更,以国家要求进行外送合作,院方可终止外送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未尽事宜,医院可作补充规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女士 0777—281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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