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社会组织学院项目学员宿舍运营开办物资采购项目(清洁设备及用品)补遗书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柯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先生159823521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
公告正文


成都社会组织学院项冂学员宿舍运营开办物资采购项目(清洁设备及用品)补遗
书01号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各供应商:
本招标文件现做如下调整:
一、招标文件 P44页二、商务要求女(实质性要求)内容现调整为:
1.1清洁设备、清洁工具部分的交货期限:自收到甲方供货需求单起20个日历天。
1.2 清洁用品部分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每批次供货需求单所要求的交货时间为准。
1.3 清洁用品部分有效期限:自清洁用品首次供货需求单发送之日起90个日历天。
2、交货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远路168号。
3、付款方式:
3.1 清洁设备、清洁工具部分
3.1.1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需求单后开始备货,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清洁设备、清洁工
具部分暂定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1.2乙方于收到甲方供货需求单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货,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且预付款全部抵作合同款后支付至清洁设备、清洁工具
部分暂定价的 80%;
3.1.3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
金额的97%;
3.1.4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到期且无任何争议后无息支付。
3.2 清洁用品部分
3.2.1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实际使用清洁用品数量(依据使用单位认可的货物结算单
据)每月28日按实结算,支付至每月清洁用品费用的 80%;
3.2.2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定
金额的97%;
3.2.3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到期且无任何争议后无息支付;
3.3 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及相应佐证资


料,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或拒绝付款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4663018324C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6栋802号
公司电话:028-86651087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锦江支行
银行账号:12012003218031200013
4、履约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
库(2016〕205 号)的规定,结合本项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
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中标供应商予以配合,所有技术(服务)要求应满足本
项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要求。
一、招标文件 P58页3.2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及P60页五、交货期限、合同期限、交货地点
和验收中“第5.1、5.2、5.3、5.4条”内容现调整为:详见第一条回复内容。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4月1日10时00分调整为 2024
年4月7日10时00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3月29日下午16时00分(以
2024年4月3臼16时00分。 到收款账户时间为准)调整为: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补遗书01号内容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延期开标:2024-04-07 10: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人:成都恒锦旧城改造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6栋802号
联系人:柯女士
电 话:028-86677229(转21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一号金沙万瑞中心C座7楼701
联系人: 万先生
电 话:1598235215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WK/X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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