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馆陶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发〔2023〕05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馆陶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网改造项目设计(二次)
2.1.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陶北街、春风路、春和路,主要改造给水管网1815米、雨水管网1815米、污水管网1815米、中心管网1815米、燃气管网1815米、供热管网1815米、通信管网1815米、电力管网3630米等路面恢复工程配套设施。
2.1.3建设地点:馆陶县城区。
2.1.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阶段相关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给排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道路或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1.4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 招标人: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强 电话:0310-4585938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丛台区工商联大厦D座701 联系人:崔晓豪 联系电话:0310-5521139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4 00:00:00 至 2023-12-19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