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监理、造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59.6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建龙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监理、造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监理、造价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监理、造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询价公告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办公场所建设消防设备设施,提供监理、造价服务,主要包括提供监理、造价相关资料,配合设计单位完成住建部门图审相关工作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采购预算预算组成包括监理、造价服务费,金额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 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16]18号。总预算金额为: 含税2.27万元(监理按照总造价200万以下3.3%计取,造价造价500万以下4.7‰计取后、不足3000元以3000元计算,按照原办公大楼设计单位出具了一版预算金额为:596577元),税率为6%(依照国家的规定适时变更)。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限价2.27万,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监理、造价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供应商须具备2020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采购项目同类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总部或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0)在本项目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1)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参选人需对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及重要商务条款完全应答满足,否则将否决参选人的评选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4129时00分2023414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请联系采购人杜建龙,联系电话18647215792

6.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的递交:联系采购人杜建龙,联系电话18647215792

6.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415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唱价地点: 联系采购人杜建龙,联系电话18647215792

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联系采购人杜建龙,联系电话18647215792进行唱价。 

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递交的;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7.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10号

   编:014000

人:常女士

   话:5179666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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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选人需对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及重要商务条款完全应答满足,否则将否决参选人的评选资格。

7参选人需对技术规范书、商务合同及重要商务条款完全应答满足,否则将否决参选人的评选资格。

附件: 盖章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2023年综合生产用房建设消防设备设施监理、造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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