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2023100975
预算金额453.2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培训评价项目服务团队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M2023100975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培训评价项目服务团队采购。
3.项目地点:梅州市。
4.采购项目编号:XM2023100975。
5.概算金额:453.24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根据历史采购数据统计的预测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参考,最终实际金额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中标人获得的量进行承诺。
6.项目类别:二类。
7.采购类别:服务类。
8.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9.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10.框架协议有效期(2023年11月-2024年12月31日):本采购项目拟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择优确定长期合作供应商,最多可续签2个框架协议。每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前,由双方书面确认是否续签。第一个框架协议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续的每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前,由双方确定是否按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续签框架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不说明理由否定续签框架协议。采购需求部门通过调查核实市场的价格情况、供应商(诚信、履约、质量方面)评价结果及技术执行标准等内容形成报告,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是否续签框架协议,续签协议的报平台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实施。
11.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框架协议结果适用于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管辖的丙村教育培训基地所属业务。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4.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5.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

序号

名称

标包

概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备注

1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培训评价项目服务团队采购

标包1

453.24

100%

/

1.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2、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范围包括:场地服务团队、住宿服务团队、考务教务服务团队等。
2.2服务内容包括:按照培训、评价、特种作业等等项目要求提供具备岗位胜任能力的服务团队:项目经理(兼场地主管)、预结算审核员;客房:客房主管、客房保洁、会务接待;场地:场地管理员、场地技术员、公共保洁、水电工、司勤;考务教务服务:考务教务主管、培评项目负责人、教务、考务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所投标的类别。
3.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2023-2024年培训评价服务团队项目框架合同》,成交结果公布后,由采购人组织需求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成交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22.55*70%=15.785(万元)
2.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对应标包金额*N(N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数量)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加盖印章的采购文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投标等业务。注册登记业务需2至5个工作日,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供应商注册的相关规定,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投标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文件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进行编制,并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扫描件和填报价格,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 U 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7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12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说明: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供应商查看开标一览表时限:非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标包)从开启报价后开始计时,开放时间为1小时。开放时间过后主控台界面里隐藏开标记录表,供应商报价表格只显示该供应商自己的报价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未查看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和结果无异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南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九、业务咨询方式
1. 采购承办人:李工
2.联系电话:19128101338。
3. 采购服务机构联系人:潘工。
4. 联系电话:0753-2292963。
十、异议
1.异议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1 受理机构: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1.2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边路39号
1.3 邮编:514021
1.4 联系人:黄工
1.5 联系电话:0753-2292221
1.6 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活动存在与本企业规定、采购文件不符合的,有失公平、公正原则的,可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采购人按本企业的相关规定对受理的异议进行处理,采购人对异议核实查处后,将处理结果回复异议人。
3.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异议书(模板)。
4.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4.1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提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传真或发邮件的当天同时寄出。
5.异议提出的时限
5.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5.2对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5.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异议不予回复的情形
6.1 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
6.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3 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6.4 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6.5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6.6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6.7涉及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7.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十一、监督与投诉
1.投诉单位: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经营部
2.联系人:黄工
3.联系电话:0753-2292221
4.邮箱地址:yfdl2023@126.com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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