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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市小榄镇聚鑫精密模具厂年生产灯饰配件22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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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市小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拟对中山市小榄镇聚鑫精密模具厂年生产灯饰配件22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中山市小榄镇聚鑫精密模具厂年生产灯饰配件220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25日至2023年10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联系地址: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10号金融中心3楼小榄镇行政审批局,邮编:528415联系电话:0760-22182072传真: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中山市小榄镇聚鑫精密模具厂年生产灯饰配件220吨迁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中山小榄镇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聚鑫精密模具厂项目概况该项目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生产,年生产灯饰配件220吨。环评机构韶光环保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中山市东升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2、注塑成型废气通过密闭车间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经集气罩收集的熔融、压铸烟尘、脱模剂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抛光粉尘通过设备自带水幕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3、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定期保养,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设置厂房布局,减少噪声影响;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收到公众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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