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丹东街道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项目-海山社区配套托育园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象山县丹东街道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项目-海山社区配套托育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象山县丹东街道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项目-海山社区配套托育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浙江联达代2023-XS035
四.采购项目概况: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 经依法登记、备案后规范运营的托育机构,运营年限在二年以上的;2.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中持有保育师证书(保育员证或 育婴师证))的比例达到 60%以上;3 机构运营后有嵌入智慧托育应用场景;4.托育机构近二 年内无惩戒记录,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等婴幼儿伤害事件,或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 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
1.1 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 2023 年 8月 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时,下午:14:00-17:00 时。
1.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1)供应商于2023年 8月7日17:3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如需邮购,请按以下提供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账户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77710188000089458
1.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等);
1.3.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 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 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元;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账号:77710188000089458 ;
联系电话:0574-89506339 。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8月 17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 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8月 22日 09: 00 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2、开标时间:2023 年8月 22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3楼312会议室(象山县万象路516号)
九.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 2023 年8月21日 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收件人:潘兴潽,联系方式:13685812882。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8120933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3楼312会议室(象山县万象路516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答复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象山县 丹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象山县万象路516号
联 系 人: 屠婉翎
联系电话:0574-6576251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 系 人:潘兴潽
联 系 电 话:0574-89506339、13685812882
邮 箱: 1181209335@qq.com
附件信息:
投标单位报名登记表.docx
19.6 KB
一.项目名称:象山县丹东街道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项目-海山社区配套托育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浙江联达代2023-XS035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象山县丹东街道托育机构运营管理项目-海山社区配套托育园 |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 5 年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 经依法登记、备案后规范运营的托育机构,运营年限在二年以上的;2.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中持有保育师证书(保育员证或 育婴师证))的比例达到 60%以上;3 机构运营后有嵌入智慧托育应用场景;4.托育机构近二 年内无惩戒记录,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等婴幼儿伤害事件,或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 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
1.1 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 2023 年 8月 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时,下午:14:00-17:00 时。
1.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1)供应商于2023年 8月7日17:3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采购文件并支付采购文件费用。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如需邮购,请按以下提供的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账户名: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77710188000089458
1.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等);
1.3.3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4 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 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元;
递交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象山支行
账号:77710188000089458 ;
联系电话:0574-89506339 。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3 年 8月 17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 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8月 22日 09: 00 时前(北京时间),逾期送达作无效处理。
2、开标时间:2023 年8月 22日 09:00 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3楼312会议室(象山县万象路516号)
九.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①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拟在 2023 年8月21日 17: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收件人:潘兴潽,联系方式:13685812882。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81209335@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②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至:象山县丹东街道办事处3楼312会议室(象山县万象路516号)。响应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开标过程全程视频监控记录。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一.质疑与答复
1、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象山县 丹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象山县万象路516号
联 系 人: 屠婉翎
联系电话:0574-6576251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城靖南大街294-2号4楼
联 系 人:潘兴潽
联 系 电 话:0574-89506339、13685812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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