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质疑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02024000AW2项目名称: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编号:P5201002024000AW2001品目名称: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贵州华盾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银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苗族布依族乡沙坡村鑫悦博大汽车服务综合楼三楼 (园区内序列号3-303办公室)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主观分的设置太笼统,没有量化。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分点: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解决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的专业性、针对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因素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1.总体实施方案;2.整体实施计划;3.卷宗辅助服务方案;4.民事送达辅助服务;5.执行前期送达辅助服务;6.质量控制、质量事故处置方案;7.人员招募、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上述内容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每有一项内容缺项的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错误的扣1分(内容错误指:项目名称错误、应用规范错误、方案内容不符合实际情况、方案内容描述不准确、方案内容不能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等),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安全保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 提供的安全保密方案包 括:1.卷宗实体保密方案; 2.成果数据安全保密方 案; 3.信息安全保密方案; 4.人员保密安全方案; 上述内容齐全、完全满足 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有 一项内容缺项的扣2分, 每有一处内容错误的扣1 分(内容错误指:项目名 称错误、应用规范错误、 方案内容不符合实际情 况、方案内容描述不准 确、方案内容不能完全响应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等),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主观分的设置没有量化指标,不够细化,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主观分的设置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细化和量化,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事项2: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供应商实力: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版权 局颁发“智慧执行自动化查控辅助软件”、“数字化材料智能质检软件”、“电子卷宗智能编目、归目与立案回填软 件”、“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材料数字化、存放与流转软件”、“法院网上办案辅助系统”等辅助类似软件,每提供1个加3分,最多不超过18分。注:以上材料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设置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分点:供应商实力: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版权 局颁发“智慧执行自动化查控辅助软件”、“数字化材料智能质检软件”、“电子卷宗智能编目、归目与立案回填软件”、“档案数字化加工软件”、“材料数字化、存放与流转软件”、“法院网上办案辅助系统”等辅助类似软件,每提供1个加3分,最多不超过18分。注:以上材料提供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特定名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设置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质疑事项3:我公司认为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审标准:3.技术服务工程师具有“UOS 技术认证工程师”、“麒麟操作系统认证证书”有1个的得3分,最高6分。设置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事实依据: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评分点:团队人员,评审标准:3.技术服务工程师具有“UOS 技术认证工程师”、“麒麟操作系统认证证书”有1个的得3分,最高 6 分。属于限制特定行业证书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限制;采购人设置特定行业证书,排斥潜在投标人,评审标准设置应符合招投标法相关条款规定,而不应该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综上所述,在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节评分标准评分表”中,设置的评审标准使我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磋商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请求: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变更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文件。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具体详见质疑回复函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六、相关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