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名称
规格要求
预估数量
单位
单价
小计
1
普工
劳务租赁
1000
工日
160
160000
2
技工
2000
200
400000
3
电镐
设备租赁
20
台班
300
6000
4
氧割设备
10
800
8000
5
焊机
6
柴油风炮机
7
6吨吊车
12
12000
8
10吨吊车
1800
14400
9
20吨吊车
2200
22000
2.5吨环卫车
45
车/次
400
18000
11
5吨环卫车
44
450
19800
10吨环卫车
500
10000
13
20吨环卫车
14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费
3150
15
挖掘机(斗容量1m3以上)
2500
25000
16
挖掘机(斗容量1m3及1m3以下)
1600
19200
17
大30吨挖机
4000
16000
18
小3吨铲车
1200
19
5吨铲车
1700
3400
大8吨铲车
11000
21
叉车
1400
11200
22
洒水车
280
4200
23
32000
由甲方安排工作内容及地点,我方包工包料完成
1)、服务内容:
1、处理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经营销售燃烧散煤等突出环境问题的劳务用工。
2、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8个100%扬尘污染防控措施及裸露地面、“三通一平”阶段工地等扬尘污染治理的劳务用工。
3、辖区拆迁区域扬尘污染防治与治理的劳务用工。
4、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暨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的劳务用工。
5、处理蓝天保卫战相关上级交办、本级自查、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的劳务用工。
2)、服务要求
接到分派任务时,人员、设备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人须更换合格货物、辅材或重新进行安装与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如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与成交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相关服务。成交人须承担因验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损失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人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无
1、成交人在合同期内应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税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
2、在施工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免除一切责任。
3、成交人应该与所属劳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并及时为所属劳务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或其它商业保险,按时交纳规定费用(社保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若成交人未办理相关保险或未及时参保并缴纳费用,所有与此相关的责任由成交人完全承担。
4、如出现意外事故,由成交人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采购人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成交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采购人带来经济损失的, 成交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