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鼎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窦雯雯0516-8832820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9
公告正文

睢宁润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景上华庭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润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景上华庭二期项目已由 睢宁县行政审批局《睢宁润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景上华庭二期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睢行审投资备【20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润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睢宁县高作镇中山路东、徐淮路北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35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8300万元

2.1.4总工期:690日历天

设计工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6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

2.1.5.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相关部门审查通过

2.1.5.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报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地质勘察(详勘)。

(3)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含外墙干挂石材、绿化、景观结构、小区导视系统、钢结构、初装饰、公共区域装修、室外附属、三网及智能化、安防技防、弱电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4)红线内场地整平、施工临时道路修建、清淤及附着物清理。

(5)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小品构造、桥梁、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健身器材及儿童游乐设施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智慧化工地、临时设施、全过程涉及到的各项检测、观测、监测及档案移交费用、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6)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含水泵房加压设备)。

(7)参与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燃气、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管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8)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同时为加强后期管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方可报送审计资料,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9)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设置工法展示区、室内外工序样板间、分户交付样板间。

(10)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热力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需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3.3.1.1投标申请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施工单位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造价大于10000万元的施工工程或总承包工程 或者 设计单位具备设计费大于50万元或设计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业绩】(施工工程及总承包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3.1.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施工单位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造价大于10000万元的施工工程或总承包工程 或者 设计单位具备设计费大于50万元或设计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工程业绩】(施工工程及总承包工程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资格审查其他必要条件

3.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4.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3.5.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5.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3.7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1311315、0516-8841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设计单位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且资质条件需满足招标公告第3.1项相关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524830分至202162817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6299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润河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标普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中央大街南、小濉河 地 址:睢宁县城人民西街

东侧维景大厦8F

邮 编:221200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王鼎元 联 系 人:窦雯雯

电 话:0516-67551259 电 话:0516-88328200/199052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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