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清河县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史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亮0311-690520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3]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建设地点:清河县原黄金庄工作站、原城关工作站;3、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包括新建消防水鹤2座(含基础及其配套管网等)、智能烟感报警器900个、工程车10辆等;4、标段划分:1个标段;5、最高限价:1273874.73元;6、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完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0:00:00至2023-09-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清批审[2023]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河县葛仙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建设地点:清河县原黄金庄工作站、原城关工作站;3、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包括新建消防水鹤2座(含基础及其配套管网等)、智能烟感报警器900个、工程车10辆等;4、标段划分:1个标段;5、最高限价:1273874.73元;6、质量标准:合格;7、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完工。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3.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0:00:00至2023-09-2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07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河县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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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清河县三羊东街三羊大厦3层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史主任 | 联系人: | 张亮、冯冠雄 |
电话: | 0319-8190067 | 电话: | 0311-69052036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rhahgj@163.com | |
网址: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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