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公安厅拟单一来源采购
卫星车功率/低噪声放大器维保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
二、项目名称:卫星车功率/低噪声放大器维保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4.58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 河北三雄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105-2室
六、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下载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放大器均由美国wavestream公司生产,功率放大器其功能是八电磁波发射到静止卫星上;低噪声放大器其功能是将卫星信号经过放大和下变频,传送给卫星接收机。上述设备维保需提供原厂服务,因此具有单一性。
八、专家论证意见:该项目维保期已过,维修保养需要原供应商进行维修保养,为使该设备继续运行,建议由原供应商提供维保服务。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曲志刚 |
黑龙江省电子商会 |
高工 |
2 |
赵彦军 |
哈尔滨市巴彦县财政局 |
高级采购师 |
3 |
孙然 |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 |
高教 |
4 |
陈永刚 |
黑龙江省边防总队 |
高工 |
5 |
刘洋 |
黑龙江省测绘局 |
高工 |
十、公示期限: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3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
联系人:李书源 电 话:0451-82897466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昌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女士 电 话:0451-82892555-806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11号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
联系人:李书源 电 话:0451-82897466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45号
邮 编:150001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 电 话:0451-53621677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邮 编:150001
- 卫星车维护保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