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6日10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沭县兴隆社区安置楼项目富余渣土一宗约58155.5m³,起拍价429925元,竞买保证金50000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竞买人要求: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四、竞买手续办理:有意竞买者,请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后,于2024年12月5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功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网络报名成功后凭交款的保证金单据、有效证件于2024年12月5日17时前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后五日内无息退还)。 五、 特别声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20万元)缴入指定账户并与委托方签订移交合同,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否则视为违约,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为不含税价款,买受人需另行承担相关税费。 2、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质量和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再称重量方,以交付现状为准,标的质量和数量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已接受并认可标的已知或未知的一切瑕疵,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3、买受人自行协调标的物开挖清运过程中工地现场的一切事宜。买受人自行协调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等相关的所有事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环保、运输、道路、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买受人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保证委托方和项目施工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处罚、责任及损失。 4、标的物的挖掘、装载、运输费用以及标的物的挖掘、装载、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5、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六、联系方式: 电话:15753971888 鲁经理 山东星蓝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