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油菜洁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项目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3/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43-456otc17015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兴旺生物种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林明0755-83281190
标书截止时间2017/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3
公告正文
油菜洁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项目设备采购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兴旺生物种业有限公司 委托,就其所需油菜洁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1243-456OTC1701502
2、项目名称: 油菜洁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项目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种子分筛选机、种子比重选机、风筛选筛片 数量:各一台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8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7年3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14:3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货币,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 货物全部部件必须为进口;并且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对投标货物质量保证的承诺书(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林明、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3281190或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1、招标编号: 1243-456OTC1701502
2、项目名称: 油菜洁田技术的应用示范与推广项目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 种子分筛选机、种子比重选机、风筛选筛片 数量:各一台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8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7年3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14:3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在此种情况下,以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为准(若投标商均未获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2) 投标人:
①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货币,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 货物全部部件必须为进口;并且提供原产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对投标货物质量保证的承诺书(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④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林明、张斐
联系电话: 0755-83281190或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二○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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