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坪坝营镇集中式烤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hxf19-02-004
预算金额233.5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718-6825918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22
公告正文

坪坝营镇集中式烤房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坪坝营镇集中式烤房建设项目已由咸发改审批[2019]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烟办下拨资金和镇级财政资金,资金文号:咸发改审批[2019]94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该单位“坪坝营镇集中式烤房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

2.1.1采购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2.1.2项目名称:坪坝营镇集中式烤房建设项目

2.1.3项目编号:HBZHXF19-02-004

2.1.4本招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包括走马岭村建设集中式烤房40个,厂库1个,用地面积约5500平米;沙道湾村和水车坪村各建设10个,用地面积分别约1100平米和800平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咸丰县坪坝营镇走马岭村、沙道湾村和水车坪村

2.1.6本招标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1.7本招标项目建设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1.8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33.5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凡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将作无效处理)。

2.2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近三年(2016-2018年))工程业绩。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房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投标供应商拟派的“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或上岗证,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且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员(C类) “三类人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21日后新办证换证的“三类人员”在“安管人员考核系统”中打印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投标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视为原件,可不加盖考核部门公章)。

3.4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的规定,投标供应商自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3.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企业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均须打印网络查询结果时间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投标供应商应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准)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的网站截图,截图时间应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鲜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磋商保证金:(见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510日起至20195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楚蜀一巷73号三楼(县交通局旁边楚蜀一巷)。

7.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7.4投标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代表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报名表(见附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且清晰可辩,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5月22下午1500分。

8.2递交地点: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开标室(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楚蜀一巷73号三楼(县交通局旁边))。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中约定规定,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9.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0.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

10.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将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f.eszggzy.cn/xfweb/)、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zbcg/index.jhtml)、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10.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133852333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地 址:湖北省咸丰县楚蜀大道73号三楼(县交通局旁边楚蜀一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0718-6825918

湖北中恒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咸丰分公司

2019年5月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