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0-2021年度前海、蛇口片区配电网建设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批量招标
金额
3489.7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0-2021年度前海、蛇口片区配电网建设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批量招标公告
t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2020-2021年度前海、蛇口片区配电网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44039120200007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0-2021年度前海、蛇口片区配电网建设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批量招标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9120200007006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0年07月3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20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8月14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t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简 |
办公电话: | 1599634659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潘工 |
办公电话: | 13725592155 |
t标段信息1t
tt
标段编号: | 44039120200007006001 | ||
标段名称: | 2020-2021年度前海、蛇口片区配电网建设项目电力电缆采购批量招标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tt2020-08-20 18:00t | ||
项目编号: | 44039120200007 | ||
项目名称: | 2020-2021年度前海、蛇口片区配电网建设项目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前海、蛇口片区 | ||
招标部分估价: | 3489.74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购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投资计划中项目子类为电网基建、技术改造的项目(不含2020年投资计划中除110kV蛇口站10kV负荷调整项目外的续建项目、不含深国际智慧港配网建设工程、海星码头配网建设工程、前海粤港澳青年创业区(一期)配网建设工程)所需20kV、10kV、1kV电力电缆,详见货物需求书及技术要求。本项目确定二名中标人,第一、第二中标人分别获得本项目60%、40%的采购份额,详见合同条款、货物需求书及技术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n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体要求如下:n(1)、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制造商的资格声明。n(2)、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及制造商开具的(作为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合法授权证明文件。n(3)、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若同一制造商就本项目向多个代理商出具了唯一授权,并且多个具备合法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制造商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均不被招标人接受;n(4)、若制造商与具有该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产品的制造商及该制造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投标均不被招标人接受;n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t附件信息
t tt tt t t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温馨提示:
-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数字证书。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http://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