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城市]丰城市紫云大桥新建工程防洪专项工程
金额
154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4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597915920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09
公告正文

[2022-09-16]

丰城市紫云大桥新建工程防洪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紫云大桥新建工程防洪专项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城市;

2.2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约1546万元。

2.3招标范围:对桥梁上游400m、下游600m范围内百岁圩滩面以下岸坡进行防护,防护长度共1064m,采用抛石防护;对桥梁上游200m、下游200m范围内右岸赣东大堤采取防渗处理,新建塑性混凝土防渗墙410m。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背水坡桥墩采取反滤加固措施;对施工便道跨越的赣东大堤、城西堤堤防采取加固措施,并在施工期进行沉降、水平位移以及渗流监测。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施工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6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6.2开标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本次施工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处以投标保证金1倍以上罚款:

(1)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已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造师。

(2)投标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7.4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5本次施工招标将公示开标现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6本次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201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参与本次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

7.7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按照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规定执行。

7.8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

7.9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按《关于印发<丰城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细则>的通知》(丰府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5%缴纳;工程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中标价的1%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其他事宜按丰府办发[2017]11号、丰府办发[2017]16号执行。

7.10 施工标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配合①发包人;②施工监理单位;③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三方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检(以第三方质量抽检报告为准,作为验收材料)。

7.11 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7.12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0795-6609382)。

7.1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9.2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人才教育小区107-109号商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95-660792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孙渡街道富城社区三千套B区5栋2单元3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979159203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城市支行

2、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市支行

3、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东方支行

3、户名: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城市支行东方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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