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8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gbiaf-g1008/jc066023h03184jcl
预算金额19.83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立锋025-866368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施工招标
流标及二次公告(项目编号:2023-VGBIAF-G1008/JC066023H03184JCL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3日开标,因满足要求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
本项目最高限价:198387.69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不分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内,清单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发现清单存在遗漏内容或不明事项均应在答疑期间提出,否则视同已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或视同让利,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
2.6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含)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核验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当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家数超过10家时,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众对所有符合要求投标人进行随机摇号排序,评标委员会仅对排序前10家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通过资信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后续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6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2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否则可能导致购标无法完成。
5.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款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7购标时请上传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开标1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某单位(盖章)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楼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张立锋、王禹
电 话:025-86636859、19951689305、15195826801
邮 箱:zhanglf@jcec.cn
流标及二次公告(项目编号:2023-VGBIAF-G1008/JC066023H03184JCL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3日开标,因满足要求投标人不足3家流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南通某单位停车库改造及车库前场地工程。
本项目最高限价:198387.69元
2.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不分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内容描述不详的,以施工招标图纸和清单计价规范为准。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内,清单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发现清单存在遗漏内容或不明事项均应在答疑期间提出,否则视同已综合考虑至投标报价中或视同让利,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
2.6其他: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含)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核验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当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递交家数超过10家时,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众对所有符合要求投标人进行随机摇号排序,评标委员会仅对排序前10家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通过资信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加后续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6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1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2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的资料,否则可能导致购标无法完成。
5.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5.4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款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下载者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录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5.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6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7购标时请上传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1楼开标1室。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通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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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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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9楼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张立锋、王禹
电 话:025-86636859、19951689305、15195826801
邮 箱:zhanglf@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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