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童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阳阳025-8620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2
公告正文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行政办公区T110大厅三楼3081A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12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ZC-320192-NJCY-G2023-0045
1.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
1.3预算金额及标段划分:1906万元(年预算)
标段号
单位
预算(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一
特巡警本部
19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特巡警驻龙山
盘城
标段二
刑警支队
177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标段三
顶山
17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特巡警一大队
标段四
葛塘
17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治安
长芦
交警二大队驻外
玉带
标段五
分局机关
157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标段六
泰山所
15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标段七
卸甲甸
145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交警二大队
标段八
交警本部
14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标段九
沿江
131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特巡警二大队
标段十
交警一大队
13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标段十一
西厂门
130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特巡警驻南钢
标段十二
内保
121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山畔
标段十三
特巡警驻弘阳
95
全品类食材供应商
合计

1906


备注:本项目共13个标段,按照得分高低,取前十三名中标。第一名中标段1,第二名中标段2,第三名中标段3,第4名中标段4,第五名中标段5,第六名中标段6,第七名中标段7,第八名中标段8,第九名中标段9,第十名中标段10,第十一名中标段11,第十二名中标段12,第十三名中标段13。
1.4采购需求:每标段招一家单位为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年度鲜肉类、禽类、水产品、米油调料及副食品类、蔬菜等食材供货与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否
1.8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则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所供食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屠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勘察现场或答疑:不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三楼3081A室。
3.3方式:网上获取,将下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36731201@qq.com接受审查: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支付宝付款截图(支付宝账户:15951623418.)备注项目名称。
(4)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详见附件《项目报名表》)
注:报名材料发送成功后,如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仍未在回复邮件中查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3.4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开始时间:2024年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8日17:30分。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发布公告。
7.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 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 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 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
联 系 人:童警官
联系方式:025-83146098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会议室
联系人:陈阳阳
联系电话:025-86203663 15951623418
附件: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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