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宝马西地块一期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工程简介:
本项目位于某大型工厂院内,需拆除建筑物为部分高耸老旧厂房及办公楼,拆除的建筑物大多数为10米以上并且跨度较大,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及钢结构,拆除原有桩基础的承台,厂房独立基础,原有地下室,设备机棚,车间内地坪,原有旧的桩基础不拔除,承台拆除时不得野蛮施工,应制定可行的拆除方案,确保拆除质量,确保原桩间土不被扰动,如果发生扰动需要恢复处理,非立柱区处于地平下,如有动土挖出,需要回填。拆除后需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做好回填平整等工作。
拆除项目因与厂区生产同时进行存在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的情况,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拆除作业并且需做好警示、围挡及交通引流等。因拆除面积较大,所以按区域及不同时间段划分拆除,拆除建筑物临近厂区内的自有马路及正在使用中的厂房,为保证厂房内产品加工精度,拆除作业前必须做好防震颤处理。拆除中需做好防扬尘工作,达到厂区内扬尘治理的要求。建筑物周边环绕正使用的架空管线,对其架空管线进行防护。
二、工程要求
1、公路运输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达到国五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中标供应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应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且施工前应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审批合格后方可派驻到现场。
2、除尘要求按照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采取相应除尘措施,确保扬尘连续五分钟排放平均浓度低于0.8毫克每立方米。
3、应合理安排所选的运输线路,使现有居民区免受影响,任何施工运输线路不能穿过居民区。施工时间遵守国家规范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满足昼间 70dB(A),夜间55dB(A)的噪声标准。
4、施工界面分割,拆除建筑物高耸、大跨度,生产与施工交叉(过程环保控制、交通运输的共用及规范)
5、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完善及管理要求、控制目标,施工分阶段管理、施工现场保护设备设施的方案(包括迁改、防护、分割、封堵)、施工工艺的描述(机械、人员、顺序)、环境保护(密封、降尘、覆盖、时间、排序)、降噪、降尘、文件资料的管理、协调沟通的描述、建立控制专项人员信息联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拆除合同时,中标人必须同时作出确保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承诺。招标人有对中标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检查的权利,中标人对拆除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7、中标人做好建(构)筑物内人员的劝离、物品清运处置、社会稳定等工作。
8、中标人负责工程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中标单位保证不因手续不完善而影响合同期限或使招标人蒙受任何损失。
9、拆除现场应设置铁质围挡,施工脚手架采用全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10、拆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夜间作业警示灯光,有危及和拆除影响邻近建筑和行人安全的,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拆除施工时,中标人必须明确负责人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方案规范施工。
11、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清运出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2、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现场。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将对中标人处5000元/次罚款,如发现此类情况超过5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方案:主要关注拆除施工对厂区生产的影响。例如:安全、交通、人员、消防等;3、施工占用空间:各项施工占用的空间规划和具体时间;4、施工期间如何保证企业车间的正常生产,保护原有能源供应;5、提供人员设备的清单明细)。
14、中标供应商施工前应按企业要求参加企业相关培训,中标供应商应配合企业按照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入场胸卡等。
15、中标供应商进场前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可移动灭火器。
三、付款方式
1、工程量确认: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以双方共同如实签订的合同为准。
2、结算审核: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人提报结算书,由招标人报大东区财政局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最终以审核结果为准。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及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中标人100%工程费。
四、安全防护措施
1.设置警戒区域:在拆除现场设置硬质围挡警戒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佩戴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伤害。
3.风险评估:进行详细的作业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物理伤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4. 工具与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拆除工具和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
依据评估公司残值评估结果,一标段残值为1263658元;二标段残值为658517元。中标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不能按时上缴残值视为其放弃中标。
本项目处于重点企业工作区域内,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且施工作业要求严格,须投入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同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拆除工程需要人工和机械成本,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因此,不提倡恶意低价竞争,本项目不接受“零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元报价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在拆除现场,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的机械、人工、防护措施等统一管理,如中标人有不配合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等,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拆除施工通知12天内竣工。拟定于7月中下旬拆除施工作业。如中标人未按工期完成施工,延期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上缴违约金10000元,延期第二天上缴违约金20000元,延期第三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延误工期给采购人带来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对以下造成工期推迟的,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时限应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简介:
本项目位于某大型工厂院内,需拆除建筑物为部分高耸老旧厂房及办公楼,拆除的建筑物大多数为10米以上并且跨度较大,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及钢结构,拆除原有桩基础的承台,厂房独立基础,原有地下室,设备机棚,车间内地坪,原有旧的桩基础不拔除,承台拆除时不得野蛮施工,应制定可行的拆除方案,确保拆除质量,确保原桩间土不被扰动,如果发生扰动需要恢复处理,非立柱区处于地平下,如有动土挖出,需要回填。拆除后需清理废弃物料及建筑垃圾,做好回填平整等工作。
拆除项目因与厂区生产同时进行存在施工与生产交叉作业的情况,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拆除作业并且需做好警示、围挡及交通引流等。因拆除面积较大,所以按区域及不同时间段划分拆除,拆除建筑物临近厂区内的自有马路及正在使用中的厂房,为保证厂房内产品加工精度,拆除作业前必须做好防震颤处理。拆除中需做好防扬尘工作,达到厂区内扬尘治理的要求。建筑物周边环绕正使用的架空管线,对其架空管线进行防护。
二、工程要求
1、公路运输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达到国五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中标供应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应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机械设备,且施工前应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审批合格后方可派驻到现场。
2、除尘要求按照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采取相应除尘措施,确保扬尘连续五分钟排放平均浓度低于0.8毫克每立方米。
3、应合理安排所选的运输线路,使现有居民区免受影响,任何施工运输线路不能穿过居民区。施工时间遵守国家规范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满足昼间 70dB(A),夜间55dB(A)的噪声标准。
4、施工界面分割,拆除建筑物高耸、大跨度,生产与施工交叉(过程环保控制、交通运输的共用及规范)
5、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完善及管理要求、控制目标,施工分阶段管理、施工现场保护设备设施的方案(包括迁改、防护、分割、封堵)、施工工艺的描述(机械、人员、顺序)、环境保护(密封、降尘、覆盖、时间、排序)、降噪、降尘、文件资料的管理、协调沟通的描述、建立控制专项人员信息联络。
6、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拆除合同时,中标人必须同时作出确保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承诺。招标人有对中标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检查的权利,中标人对拆除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7、中标人做好建(构)筑物内人员的劝离、物品清运处置、社会稳定等工作。
8、中标人负责工程中有关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且中标单位保证不因手续不完善而影响合同期限或使招标人蒙受任何损失。
9、拆除现场应设置铁质围挡,施工脚手架采用全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10、拆除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设置夜间作业警示灯光,有危及和拆除影响邻近建筑和行人安全的,应设置坚固的防护网和安全保护装置。拆除施工时,中标人必须明确负责人在现场指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方案规范施工。
11、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清运出场,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物。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行为。
12、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现场。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将对中标人处5000元/次罚款,如发现此类情况超过5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3、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方案:主要关注拆除施工对厂区生产的影响。例如:安全、交通、人员、消防等;3、施工占用空间:各项施工占用的空间规划和具体时间;4、施工期间如何保证企业车间的正常生产,保护原有能源供应;5、提供人员设备的清单明细)。
14、中标供应商施工前应按企业要求参加企业相关培训,中标供应商应配合企业按照企业相关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入场胸卡等。
15、中标供应商进场前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可移动灭火器。
三、付款方式
1、工程量确认:中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以双方共同如实签订的合同为准。
2、结算审核: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中标人提报结算书,由招标人报大东区财政局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最终以审核结果为准。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及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中标人100%工程费。
四、安全防护措施
1.设置警戒区域:在拆除现场设置硬质围挡警戒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佩戴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伤害。
3.风险评估:进行详细的作业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物理伤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4. 工具与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拆除工具和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
依据评估公司残值评估结果,一标段残值为1263658元;二标段残值为658517元。中标供应商需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不能按时上缴残值视为其放弃中标。
本项目处于重点企业工作区域内,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且施工作业要求严格,须投入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同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拆除工程需要人工和机械成本,并提供工程量清单。因此,不提倡恶意低价竞争,本项目不接受“零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元报价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在拆除现场,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要求的机械、人工、防护措施等统一管理,如中标人有不配合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等,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拆除施工通知12天内竣工。拟定于7月中下旬拆除施工作业。如中标人未按工期完成施工,延期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上缴违约金10000元,延期第二天上缴违约金20000元,延期第三天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出征收现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延误工期给采购人带来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对以下造成工期推迟的,经征收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时限应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征收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