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甘肃电信自有云平台安全防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7.5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zb-gsdx2022-582
预算金额147.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学兰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甄盼盼18153644526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9
公告正文
2022年甘肃电信自有云平台安全防护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2年甘肃电信自有云平台安全防护项目(招标编号:TXZB-GSDX2022-58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背景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背景
1.1.1甘肃电信自有云平台现有的安全防护能力,不满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由于省NOC与自有云平台网络出口及业务类型不同,防 护方向不一样,导致省NOC安全能力不能复用,按等保要求以及安全运营的要求,自有云平台还需要增加全流量威胁分析和监测系统、安全能力 平台。建设全流量威胁感知系统,能够对未知威胁的恶意行为实现早期的快速发现,并可对受害目标及攻击源头进行精准定位,最终达到对入侵 途径及攻击者背景的研判与溯源。该项建设内容是应对攻防演练,开展安全监测、溯源的关键手段,可以提升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和防护水平。建 设安全管理中心,形成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能力。安全管理中心能够对安全管理员进行身份鉴别,并对特定 命令、操作界面、安全策略配置进行审计。对安全策略、恶意代码、补丁升级等安全相关事件进行集中管理。对网络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进行 识别、报警和分析。同时,安全管理中心对所有的主机、应用系统日志、数据库日志等日志进行综合审计,并上报至日志审计系统统一集中存 储、汇总、关联分析,及时发现主机系统威胁行为。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类型、主体标识、客体标识和结果描述等,安全管理中 心满足各类安全日志至少保存180天以上。安全管理中心建设通过采购安全厂家成熟的安全采集、分析、统计、管理功能模块部署在自建云平 台,实现安全状态集中管理。
1.1.2.目前中国电信甘肃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快,通信网络规模逐渐增大、主机的类型和数量在持续增长,导致相关风险系数激增。另 外近几年黑客及国内外的不法分子为了非法收入不断入侵我国运营商、金融、能源的领域,如果不对这些主机进行安全防护,极易导致敏感数据 的泄露,不仅损害中国电信甘肃公司的业务运行,也会对公司的社会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所以亟需建设一套主机安全检测防护系统,帮助 运维人员进行主机资产清点、风险发现、入侵检测、基线自动检查、病毒查杀等内容,提升业务系统的安全性。
1.1.3.对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平台缺失安全防护能力包括全流量威胁分析和监测、主机安全防护、安全管理中心以及数据库审计 等。同时,随着网络安全实战化要求,需要建立常态化安全运营及安全保障体系,重点需要建设资产测绘、威胁情报、蜜罐系统等能力,提升安 全运营保障、威胁分析及溯源处置等能力,结合以上现状及需求,形成了2022年甘肃电信自有云平台安全防护(数据安全及网络入侵防护)项目 建设的需求。。
采购预估金额42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付地点及交付期具体如下: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 估产品品类 |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交付 地点 | 交付期 |
1 | 标包1: 安全运营 防护 | CP01256(其 他业务平台软 件) | 详见 详见 详见 招标 招标 招标 文件 文件 文件 | 甘肃 兰州 | 要求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 三个月内完 成系统主要 功能的开 发、部署安 装、系统调 测,并能够 投入试运行 使用 | ||
2 | 标包2: 主机安全 防护 | CP01256(其 他业务平台软 件) | 甘肃 兰州 |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个 月内完成交 付 | |||
3 | 标包3: 数据安全 及网络入 侵防护 | CP01256(其 他业务平台软 件) | 甘肃 兰州 | 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三个 月内完成交 付 |
标包1:安全运营防护采购预估金额147.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标包2:主机安全防护采购预估金额97.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标包3:数据安全及网络入侵防护采购预估金额18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 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 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 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147.5万元人民币(含税),
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147.5万元人民币(含税),
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97.5万元人民币(含税),标包3最高投标限价为18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各标包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 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适用于标包1、标包2、标包3)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 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应提供所 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投标人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 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以承 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
2.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2.1.6技术规范书要求全部点对点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格式自拟)。
2.1.8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6)
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 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 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 评价检测:/。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方法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 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本项目支付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投标人优先选择线上支付,如线 上无法完成支付,则选择线下(1.线上支付: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支付;2.线下支付: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电汇请填写本项目招标编 号,未按要求填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账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4.3招标文件费用:每标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本项目支付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投标人优先选择线上支付,如线 上无法完成支付,则选择线下(1.线上支付: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线上支付;2.线下支付:通过电汇方式支付,电汇请填写本项目招标编 号,未按要求填写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账号:62106017301801005825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5时0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 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 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 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 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
肃分公司 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405号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编:730000 邮 编:730000 邮
联 系 人:李学兰 联 系 人:甄盼盼、李毅
电 话:0931-8395985 电 话:18153644526、177399797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911941176@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 621060173018010058253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 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咨询分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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