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数字化工厂平台信息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2024-435-G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动车段数字化工厂平台信息处理设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动车段数字化工厂平台信息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性质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3.1.2投标人提供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向国内动车组高级修领域供应数字化生产相关设备的业绩,提供至少1份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影印件),并提供与数字化生产管理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的业绩评价证明(加盖用户公章,不接受部门章);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5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集成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设备质量保证函及服务保证函。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 09:00至2024年10月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东路80号
邮 编: 200071
联 系 人:/
电 话: 021-51224728
传 真: 021-51221718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
邮 编: 200082
联 系 人:王工、董工
电 话: 021-51235298(王工)、51235525(董工)
传 真: /
电子邮件:1550280532@qq.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账 号: 3100 1519 3000 5003 1067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按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常用文件”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招标公告】模块下,查看招标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支付】按钮(选择购买的包件及录入投标单位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和【录入缴费凭证】按钮(上传附件信息,整个附件合并成一个.DOC文档上传,附件格式见附件2),进行报名操作。
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或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表示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管理。
4. 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指招标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招标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招标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7.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21-51224728
2024年9月27日